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6-03-04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房屋所有权证号98字第E1024号 | 李春生 李张平 | 张政栓 (被继承人) 李春生 | 离石区滨河南西路94号(原离石城区文化路99号)离石师范1幢4单元5层5-1室 | 面积:90.54㎡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