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闫宏绅)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6-03-06

闫宏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吕梁市交通路北侧、前进街西侧、市交警队院内田禾家园小区1幢1单元13层1301室,证号为晋(2022)吕梁市不动产权第003752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闫宏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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