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6-06-11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房权证2012D字第000500号 | 刘保英 | 薛向明 (被继承人) 刘保英 | 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23号泰化物资城(原离石区七里滩村307国道与高速离石东出口交汇处)9幢1至3层4号 | 面积: 204.18㎡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