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刘贵清 张强)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6-06-15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申请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房权证2007E字第001677号

刘贵清

张强

张秉歧

(被继承人)

刘贵清

离石区滨河北中路223号(原离石区滨河北东路6号)吕梁市卫生学校家属院3幢3单元1层101室

面积:95.31.㎡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6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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