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6-08-05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房权证2006字第000956号 | 韩爱卿 王斌 | 王作立 (被继承人) 韩爱卿 | 吕梁市离石区新华街198号(原团结路27号)水利局家属院南幢东单元2层104室 | 面积:74.80㎡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