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6-09-18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晋(2020)吕梁市不动产权第0009320号 (合同继承) | 刘艳荣 | 闫水平(吕梁顺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继承人) | 市区北川河东路东侧、武当路南侧、文昌路北侧、凤山路西侧(中央公园)15幢2单元21层2102室 | 面积:128.29㎡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