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1-11-01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人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2007C-000439 |
刘兵兵 |
郭润香 (被继承人) |
离石区滨河北中路223号(原离石区滨河北东路6号)吕梁卫校家属院1幢1单元2层中户 |
面积: 55.07㎡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