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3-08-28

吕土储国告20233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0次会议精神吕梁能源科创有限公司关于交回吕梁市新区BF-16-14地块用地使用权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吕梁市规划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收储位于吕梁市新区规划纬十九路以北吕梁能源科创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吕梁能源科创有限公司BF-16-14号宗地位于吕梁市新区规划纬十九路以北,面积为51599.96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收储费用

收回该宗地以补偿的方式返还吕梁能源科创有限公司已支付的165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公告期限:2023828—202393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附图



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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