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6-03-25
为全面落实吕梁市司法局《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工作方案》(吕司办〔2026〕9 号)文件精神,持续规范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以下行为的问题线索:
违规异地执法:无执法管辖权跨区域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越权执法等。
趋利性执法:以罚代管、以罚增收、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等。
乱收费、乱罚款:违规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摊派费用、不按裁量基准随意罚款等。
乱检查、乱查封: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超权限查封扣押、违规查封企业资产、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等。
二、征集对象
公民、法人、各类市场主体及其他社会组织。
三、征集方式
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信件方式,向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规科反映。
举报电话:0358—8296724
电子邮箱:llsghhzrzyjfgk_88@163.com
邮寄信件:吕梁市离石区阳光路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电话征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五、相关事项
1.提供问题线索时,应包含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信息,便于核实处理。
2.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已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3.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我局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交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