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5785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28日 |
标 题: |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吕梁市自然资源领域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2022]165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28日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现将《吕梁市自然资源领域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相关工作。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自然资源领域推进市场主体
倍增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加速产业聚集和经济倍增,为吕梁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指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重大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创优营商环境,创新政策机制,有效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加快培育新的增长极和动力源。坚持以环境强培育、以政策强扶持、以服务强发展,形成全系统培育市场主体倍增的发展合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蓄势赋能。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多规合一”与“多测合一”。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我市各类空间性规划,积极推进各类空间性规划数据的衔接,实现我市空间性规划的“多规合一”,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消除规划冲突,为市场主体创优发展环境。在建设项目涉及规划、土地储备、供应、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的测绘服务领域推行“多测合一”,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提升服务效率。
2.坚持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相融合。突出生态安全,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治理恢复与监测责任,全面开展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修复和综合性治理,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扎实推进我市矿产资源开发。
3.坚持供地和用地相结合。坚持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双向”发力、协调共进。科学把握市场规律和土地供需平衡,既要强化土地供应、满足市场需求,又要强化供后监管、确保节约高效、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和预防市场主体用地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坚决杜绝已供应土地大量低效闲置,形成“供需互动、双向平衡”新格局。
4.坚持简化审批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坚持“运行规范高效、权力公开透明”,持续简化要件、优化流程。推动简化审批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切实解决“严批宽管”“重批轻管”的问题,使“审批不代替监管、监管促进审批”。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倍增相关工作,成立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决策部署,审议和研究重要文件、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协调跨部门职能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统筹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各项工作。
2.组成人员
组 长:卫海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金 宁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栗树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阴海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振兴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武君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问林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刘海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队队长
韩开祯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贺相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成员:各县(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吕梁经开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局行政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3.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协调成员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和政策、问题、建议、责任清单,按时报市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督促目标任务落实,做好相关宣传报道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成员为领导小组各成员确定的联络员。
四、主要举措
(一)国土空间布局促增量
1.建设各类城市公共空间。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中,根据城区自然山水格局、城市空间结构、城市建设条件,塑造公共活动空间,引导吕梁中心城区形成多层次的公共活动空间活力体系,展现文化吕梁、开放吕梁、现代吕梁、活力吕梁、智慧吕梁、魅力吕梁。升级改造10个传统商圈,加快建设大武古镇、万达广场等特色商业街区和吕梁航天科技城等。(责任科室: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
2.抓好政策实施。进一步落实《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措施,保障市场主体在规划过渡期用地需求。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我市培育乡村市场主体奠定规划基础。(责任科室:用途管制科)
3.建设山西(吕梁)干果商贸城平台。建设山西(吕梁)干果商贸城平台是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的主要举措,依托吕梁山及沿黄区域干果林经济林资源优势,实施“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全政策链扶持”战略。通过建立一个中心、建设两大平台、培育五大优势产区、打造七大高效示范基地、扶持重点龙头企业,使山西省干果经济林产业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优势特色鲜明、产业链融合、功能健全、效益良好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实现优势特色产品供给市场占有量大、富民增收能力显著增强的建设总体目标,2022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营。(责任单位:林草中心)
(二)土地保障促增量
1.强化“增存挂钩”机制落实,拓宽市场主体用地途径。开展2022年度“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印发《吕梁市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力度,拓宽市场主体土地供给路径,大幅缓解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压力。以存量土地消化处置,核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引导县(市、区)积极落实消化处置要求。强化节约集约利用专项考核,以考核“风向标”倒逼市县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责任科室:利用科、用途管制科)
2.落实过渡期政策,激发存量土地潜力。对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责任科室:利用科)
3.积极推行网上交易,为市场主体建立公平公开公正、优质高效的土地交易平台。打通网上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数据通道,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氛围。(责任科室:交易中心)
4.积极争取露天矿山用地政策。全面摸清全市露天矿山用地需求,积极向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争取,尽快明确露天矿山用地审批路径。(责任科室:矿管科)
(三)矿业权出让促增量
1.全面推动砂石土矿竞争性出让。积极推进“净矿”出让,统筹资源禀赋、经济运输半径、区域供需平衡等因素,积极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责任科室:矿管科)
2.加快推进煤铝共采试点工作。督促参与煤铝共采的4户试点企业加快勘探进度,力争年底前实现探转采。督促资源枯竭煤矿4户企业的探矿权申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科室:矿管科)
(四)生态修复促增量
1.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督促矿山企业依法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开设基金账户,足额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合理设置年度计划,依规开采矿产资源,使用基金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程。(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
2.根据我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指导意见,积极探索我市生态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生态修复模式。(责任科室:生态修复科)
3.启动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全面清查我市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依据“谁修复,谁受益”原则,筹措各级资金,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促进相关市场主体的培育发展。(责任科室:矿管科、生态修复科)
4.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力争“十四五”期间实施 4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以全域综合整治为平台,激活市场主体,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不断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责任科室:生态修复科)
(五)优化登记促增量
1.提高不动产登记比例。开展全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到2022年底,完成219190套房屋的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应登尽登”。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登记比例,明晰不动产权利主体,方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利用自有不动产开办企业、抵押融资、交易变现。(责任科室: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2.多渠道方便市场主体办事。大力推广网上办事,依托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手机端实现“一次都不跑、手机全程办、随时随地可办理”;银行端通过党员先锋模范服务站点,一站办结贷款和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全市法人端以“外网提交、内网审核、现场核验、一次办结”为标准,向全市各类法人提供服务。力争到2022年底,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能够实现“一次都不用跑”。(责任科室:不动产登记中心)
(六)创新政策促增量深化“标准地”改革。大幅提高我市省级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的比重,2022年底省级工业类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宗数的80%以上,鼓励采取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多种方式灵活供应“标准地”。全面实行“地证同交”,“标准地”实施全周期管理,对已竞得“标准地”的项目,监督企业履约践诺,确保项目达产见效。(责任科室:利用科)
(七)优化服务促增量
1.畅通自然资源领域审批事项咨询服务渠道。提供政策咨询、数据查询等服务,使项目在筹划阶段便知“能否办、如何办、多久能办成”。项目进入审批前开展指导,解决审批过程中因补正完善资料造成的耗时长问题。(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相关科室)
2.全面应用“三级联办”平台,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业务全流程网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相关科室)
3.推进自然资源审批事项“全市通办”。推动容缺受理、并行审查,对省级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并行审查,同步完善,一次补正”,服务项目尽快落地。(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相关科室)
(八)强化监管促增量
1.“双通报”制度。每月向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局通报卫片执法等自然资源重点工作情况进展,督促各地切实加大查处整改力度,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倒逼地方和用地单位等市场主体依法用地,同时加快办理用地手续。
2.“双调度”机制。定期召开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调度会,根据工作需要,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服务指导,全面提升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质量;每月召开各县(市、区)卫片执法等自然资源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切实推进卫片执法等自然资源重点工作。
3.定期督查机制。从卫片执法、批而未供等自然资源重点工作
进度滞后、查处整改不力等方面,综合研究评估,选取后进县(市区)定期开展实地督导,督促地方切实整改到位。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县(市、区)局、局行政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配套政策,完善保障机制。各县(市、区)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将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
2.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并予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强化考核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通报制度,切实强化督查管理,及时督办各县(市、区)局、局行政科室、事业单位关于“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信息报送情况。对落实不力、报送不及时、敷衍了事的,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