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11339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19日
标      题: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自然资发〔2022〕45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9日

各县(市、区)林业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11月份安全生产例会暨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林防发〔2022〕60号),我局制定了《吕梁市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7日  

(此文主动公开)



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文件精神落实落地。按照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紧紧围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主线,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管理”。针对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特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细化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分类开展排查治理。

(三)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治的要行动迅速、真改实改,高质量推动专项行动工作落地见效。

三、组织保障

经研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成立“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卫海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栗树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卫斌  市林草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牛双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草资源科科长

张  伟 市防火监测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草资源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日常性工作事务由林草资源科、防火监测中心具体承办。

四、总体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和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总台账,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的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25日)。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到权属清、责任明、措施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按时间进度有序组织推进,强力推动问题整改见成效。

(二)总结上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各地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按照工作步骤、重点任务和整改完成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形成专项行动报告和隐患排查整治总台账,责成专人在内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六、重点任务

(一)持续压实林长制和防火责任制“两制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政治要求,坚持林长制和防火责任制两制融合,全面压实各级林长的防火责任、行政首长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生产安全重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五级包保”责任、“联防联控”责任和“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做到“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守住今冬明春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重员伤亡“两条底线”。

(二)明确排查重点形成整治台账。按照“省里建总账,市县建分账,账账明晰,责任到人”的总要求,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的有关规定,重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国有林场、油气管道、化工基地、输配电站、通讯基站、在建工程、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围绕责任落实、火源管理(林内可燃物、农田剩余物、坟头墓地可燃物、火情早期处置)、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基础设施(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物资设备和其他因素,对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总台账。

(三)加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要严格按照《吕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吕梁市公安局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吕森防办发〔2022〕17号)文件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排查和查处在林缘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在林缘、林内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焚香祭祀等行为;在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放孔明灯等行为;在林区及林缘地带施工作业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四)肃清林区输配电设施存在的火灾隐患。未完成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县(交城县、岚县、临县、中阳县)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利用1个月的时间,完成整改任务,彻底消除存在的林电火灾隐患;已完成整改的县(市、区),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做好各类输配电设施、线路的日常巡护维护工作,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从源头上管控因输配电设施故障或“线树矛盾”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

(五)落实11月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任务清单。按照吕安办发〔2022〕91号文件,逐条细化“贯彻落实全市11月份安全生产例会暨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任务清单”,从排查到位、监测到位、演练到位、宣传到位四个方面着手,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机制,盯好“五头”、看好“五口”、查好“五边”。准确研判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预警信息。加强防灭火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强化实战演练,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加强警示教育和依法处置,切实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大力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为戒”的警示宣传,定期集中曝光一批典型的案件。

(六)严守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底线。按照《吕梁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吕自然资发〔2022〕161号)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以及我市五十六条任务分解清单,全面彻底排查整治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清醒、如临深渊的高度警觉,从严从细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地见效,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打赢全年安全生产收官之战。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小组,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明确火灾隐患的种类、性质、地点、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坚决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强化法治思维,联合执法,以《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开展排查整治。要强化监督和问责,坚决杜绝隐患排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要确定专人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有关材料。12月26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吕梁市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总台账》(附表1),此外,未完成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整改的县,一并上报《吕梁市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整改台账》(附表2)。邮箱:llslyjzyk@163.com。

联系人:薛熠凯   18635868400

附件:1.吕梁市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总台账

2.吕梁市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整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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