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6-47719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年06月12日 |
| 标 题: |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地理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自然资办发[2026]28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6月12日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申领市级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单位:
现将《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地理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本辖区地理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梳理2014年-2025年申领县级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完成后未按规定销毁备案单位,监督完成涉密基础测绘成果销毁和备案。具体销毁程序为成果申领单位填写附件2和附件3并盖章、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成果提供单位)作为监销人签字、成果申领单位赴市委保密基地销毁后在销毁清单加盖保密局公章、将销毁清单在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成果提供单位)备案。
二、对申领县级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单位开展地理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及检查程序遵照省厅文件精神执行。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自发文部署开始,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全部检查工作。县级检查工作总结和涉密基础测绘成果销毁备案台账于2026年7月15日前上报市局测绘科。
附件: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地理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