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二零二二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2-07-18

2022〕第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山西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吕梁市二〇二二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

项目名称:吕梁市二〇二二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 晋政地字〔2022369号

批准时间:2022年5月27日 

二、项目所在位置、面积及地类:位于滨河街道办东关村、前瓦窑坡村、张家庄村。四至:永宁中路以南,荣宁市场以西,龙山路以北,贺昌路以东。征地面积为2.157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6文件、吕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22次会议标准执行。该项目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建成区20万元/亩。

四、安置方式:采用货币补偿安置。

五、其他事项:

1、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凡从本公告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2、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吕梁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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