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5-02-26
吕政征告〔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文号、时间、用途
项目名称:吕梁市202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晋政地字〔2024〕711号
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1日
批准用途:教育用地
二、批准征收土地所在位置、面积及地类:
该批次位于凤山街道办袁家庄村、凤山底村土地,征地面积9.5307公顷。本次征收袁家村集体土地5.0257公顷(建设用地)、凤山底村集体土地4.505公顷(其中:农用地0.7133公顷,建设用地3.7917公顷)。
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202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吕梁凤山教育园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吕政征补公告〔2024〕1号)标准执行。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建成区20万元/亩。
四、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采用货币补偿及社保安置。社保依据《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离政办发〔2020〕7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期限为7日。
附件:吕梁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线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