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2024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5-02-26

吕政征告〔202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三十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

项目名称:吕梁市2024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 晋政地字〔2025〕74号

批准时间:2025年1月13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位置、面积及地类

征收土地位于城北街道办苏家崖村、下安村、后赵家庄村和西属巴街道办盛地村、茂塔坪村、西属巴村、东属巴村、上安村、霜雾都村,征地面积31.2843公顷,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

涉及苏家崖村土地面积0.3056公顷。其中:农用地0.3056公顷(含耕地0.179公顷),土地补偿安置合计82.512万元

西属巴村土地面积7.7638公顷。其中:农用地4.1218公顷(含耕地3.0386公顷),建设用地3.6195公顷,未利用地0.0225公顷。

东属巴村土地面积10.1698公顷。其中:农用地9.6282公顷(含耕地8.0847公顷),建设用地0.5416公顷。

霜雾都村土地面积1.3531公顷。其中:农用地1.3531公顷(含耕地1.3376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5公顷)。

盛地村土地面积2.0664公顷。其中:农用地0.8887公顷(含耕地0.6619公顷),建设用地1.0524公顷,未利用地0.1253公顷。

茂塔坪村土地面积3.3725公顷。其中:农用地2.1911公顷(含耕地0.9055公顷),建设用地1.1475公顷,未利用地0.0339公顷。

上安村土地面积3.3444公顷。其中:农用地0.8103公顷(含耕地0.4554公顷),建设用地2.5341公顷。

下安村土地面积2.0515公顷。其中:农用地0.9093公顷(含耕地0.5307公顷),建设用地0.9777公顷,未利用地0.1645公顷。

后赵家庄村土地面积0.8572公顷。其中:农用地0.7157公顷(含耕地0.0392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未利用地0.1414公顷。

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2024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吕政20242标准执行,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为规划区14万元/亩,建城区18万元/亩。

四、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采用货币补偿及社保安置。社保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新城“农转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发20135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期限为7日。

特此公告

附件:吕梁市2024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位置图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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