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5-02-26
吕政征告〔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
项目名称:吕梁市2024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 晋政地字〔2025〕74号
批准时间:2025年1月13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位置、面积及地类
征收土地位于城北街道办苏家崖村、下安村、后赵家庄村和西属巴街道办盛地村、茂塔坪村、西属巴村、东属巴村、上安村、霜雾都村,征地面积31.2843公顷,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
涉及苏家崖村土地面积0.3056公顷。其中:农用地0.3056公顷(含耕地0.179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费合计82.512万元;
西属巴村土地面积7.7638公顷。其中:农用地4.1218公顷(含耕地3.0386公顷),建设用地3.6195公顷,未利用地0.0225公顷。
东属巴村土地面积10.1698公顷。其中:农用地9.6282公顷(含耕地8.0847公顷),建设用地0.5416公顷。
霜雾都村土地面积1.3531公顷。其中:农用地1.3531公顷(含耕地1.3376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5公顷)。
盛地村土地面积2.0664公顷。其中:农用地0.8887公顷(含耕地0.6619公顷),建设用地1.0524公顷,未利用地0.1253公顷。
茂塔坪村土地面积3.3725公顷。其中:农用地2.1911公顷(含耕地0.9055公顷),建设用地1.1475公顷,未利用地0.0339公顷。
上安村土地面积3.3444公顷。其中:农用地0.8103公顷(含耕地0.4554公顷),建设用地2.5341公顷。
下安村土地面积2.0515公顷。其中:农用地0.9093公顷(含耕地0.5307公顷),建设用地0.9777公顷,未利用地0.1645公顷。
后赵家庄村土地面积0.8572公顷。其中:农用地0.7157公顷(含耕地0.0392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未利用地0.1414公顷。
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2024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吕政征补公告〔2024〕2号)标准执行,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为规划区14万元/亩,建城区18万元/亩。
四、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采用货币补偿及社保安置。社保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新城“农转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发〔2013〕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期限为7日。
特此公告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