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信访局 更新时间:2026-06-15
1.深化信访流程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对照“五化四到位”要求,持续优化信访业务流程,完善制度规范,构建统一、规范、专业、权威的信访业务标准化体系。常态化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评查和专题培训,着力减少程序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深化信访事项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信访档案建设和应用,把信访档案贯穿于信访事项办理的全过程,实现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各类资料全方位收集归档,做到有迹可循,有据可查。优化升级信访信息系统功能,探索推进智慧信访建设,以数字赋能提升法治化质效。
3.进一步打通用好做实法治化“路线图”。坚持来件必登,分清性质,明确管辖,精准转办督办,依法依规办理,夯实“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格局。坚持调解优先,深化访调对接,务求能调尽调。督促职能部门通过法定程序办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坚决防止以信访答复代替行政处理、以信访程序代替依法履职,提高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占比。做实行政三级办理,规范复查复核工作,提升复查复核率、纠错率。
4.持续纠治“四应四不”问题。优化信访统计、通报和考核,坚持日常评查、红灯提醒、重要信访事项专题会商等做法,强化对“四应四不”问题盯办督办。加大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力度,对“四应四不”问题严重、整改落实不力,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反应强烈的典型问题,依规提出追究责任建议。持续推动信访监督追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干部监督等双向贯通,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
5.深入开展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全面梳理近年来尚未化解的“四应四不”问题,制定清单、建立台账,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一体推进矛盾化解、困难帮扶、疏导稳定。加强总结评估,建立健全集中化解信访问题长效机制。
6.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对民生领域信访问题进行集中攻坚,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实质性解决好,实现民生领域信访量特别是重复信访量下降。加强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与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科学统筹、协同推进,形成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合力。
7.推动信访工作与社会工作相融相促。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和社会工作格局,推动信访工作与基层治理、新兴领域党建、矛盾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在县级信访接待中心入驻综治中心的基础上,强化资源整合、力量聚合和业务协同,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升社会治理和凝聚服务群众水平。
8.突出抓好政治机关建设。深化政治机关思想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信访部门机关党建,将党建工作融入信访接待、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长效机制。
9.全面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分级分类抓好教育培训,持续办好全市信访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以会代训、视频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信访业务全员培训。注重用好轮岗交流、岗位练兵、选派参与专项工作等方式,让信访干部在群众工作一线磨砺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