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1-18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
吕安办发〔2021〕1号
各县(市、区)政府、吕梁经开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考核办《各县市区、市直单位专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暨山西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
2.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27个)。
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市市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吕梁公路分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吕梁煤监分局、国电公司、地电公司、吕梁机场、孝柳铁路。
二、考核时间
2021年1月19日至27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工作组确定。
三、考核领导组
组 长:任 忠 市政府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小明 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顺平 市政府安委办主任、市应急局局长
岳 鹏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 员:马彦兵 市纪委监委驻市能源局纪检监察组长
苏立新 市应急局副局长
高亚中 市应急局副局长
董云光 市应急局政治部主任
高艳龙 市应急局副局长
褚占峰 市应急综合救援支队支队长
王四赖 市应急局二级调研员
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安委办主任、市应急局局长杨顺平兼任,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领导组下设7个工作组,组长由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领导担任,成员为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业务科室业务骨干。
第一工作组:
组 长:马彦兵
副组长:冯晓兵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郭建生、雒少龙、付超群
联系人:雒少龙(18535818516)
考核单位:孝义市、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消防支队、孝柳铁路、国电公司、地电公司
第二工作组:
组 长:苏立新
副组长:高新春 市应急局副县级干部
成 员:成卫东、景瑞宏、薛亚伟
联系人:薛亚伟(17635499007)
考核单位:交城县、文水县
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第三工作组:
组 长:高亚中
副组长:田海冰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李根虎、张 磊、张志芳
联系人:张志芳(18135829922)
考核单位:柳林县、离石区
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
第四工作组:
组 长:董云光
副组长:康兴中 市应急局正县级干部
成 员:焦明辉、李瑞祥、高彩霞
联系人:李瑞祥(18603588181)
考核单位:交口县、石楼县
市生态局、市自然局、市邮管局、市公路局
第五工作组:
组 长:高艳龙
副组长:王文虎 市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成 员:武建华、杜四军、吕 明
联系人:吕明(15835822060)
考核单位:岚 县、方山县
市能源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吕梁煤监分局
第六工作组:
组 长:褚占峰
副组长:刘春明 市应急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石向义、李金平、王灵芝
联系人:王灵芝(18235105303)
考核单位:汾阳市、中阳县
市市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第七工作组:
组 长:王四赖
副组长:孙海信
成 员:贾彩萍、高宇强、温芳珍
联系人:高宇强(18635879292)
考核单位:临 县、兴 县
市应急局、市文旅局、吕梁机场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座谈询问、查验印证资料方式进行,侧重日常监管执法情况。工作组不听取汇报,不组织意见反馈,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市安委办统一反馈通报。考核县(市、区)政府时抽查1户重点行业领域企业、1处重点消防部位、1个乡镇(街道办)、1个村(社区)相关印证资料,按工作需要抽查县直部门。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认真梳理本县(市、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关情况和相关资料、台账。要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提交考核工作组。
(二)注重实效。各工作组要将考核重点放在基层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全面、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各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真实情况,真正发挥考核作用。
(三)总结反馈。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工作组要及时将考核情况进行总结(主要为基本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考核工作组组长填写考核评分表并审核签字后报送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市应急局综合协调科)。
(四)严肃纪律。各工作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管理,严格保密纪律,考核情况未经组长同意不得散布;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减少入企频次,严格控制陪同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和食宿管理有关规定,不准聚餐。
考核用车由市应急局局属事业单位和消防救援支队保障,具体由各考核工作组组长协调。
联系人及电话:苏立新 15135297777
雒少龙 18535818516
附件:1.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2.考核评分表
3.2020年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