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1-28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情况通报

吕应急发〔2021〕13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直管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吕应急发〔2020〕145号)安排,从10月26日至12月23日市局分两组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本次市级共督查检查矿井42座,其中市直管煤矿22座,县级监管煤矿20座,共查出问题和隐患1336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5条,共下达执法文书42份,责令停产停建整顿矿井8座(斜沟、肖家洼、峁底、车家庄、黄家沟、荣欣、瑞隆、锦源),责令停止局部作业地点(区域)10处(神州煤业停止下组煤作业;离石晋邦德停止北区开拓作业;岚县正利煤业停止二采区作业;中兴煤业停止四采区开拓;1217材巷掘进作业;孝义正旺煤业停止1102回采工作面作业;孝义正善煤业停止2301运输顺槽作业;宏岩煤矿停止二采区作业;赤峪煤矿停止一采区辅运下山二段架空乘人装置使用;王家沟煤矿停止行人下山架空乘人装置使用),共对5名矿长计24分,罚款835万元。

  从督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主体、煤矿均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制定了详细的督查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真开展了自查自改和督查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的效果。但是通过督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和隐患,有的甚至还是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这些问题和隐患充分暴露出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理念还树的不够牢靠,安全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地,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瓶颈性、根源性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二、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

  1.专项行动存在上热下冷甚至逐级弱化的现象。近两年来,各级检查频次加大,一些县(市、区)和主体企业、煤矿自身不主动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靠上一级代替自身排查整治,存在严重的等靠思想;一些县(市、区)、主体企业和煤矿把专项行动等同于一般的安全检查,没有按省、市关于专项行动的要求,突出重点开展整治和督查。

  2.大多数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及零事故创建方案未结合矿井实际,从分析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入手进行编制,照抄照搬现象严重,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等同于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三年行动站位不高、目标不明确、任务不具体、路径不清晰,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

  3.国有企业在实施管理层级的扁平化管理方面推进缓慢,管理层级多、各层级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安全责任在层层落实过程中层层悬空的现象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4.主体企业与煤矿责、权倒挂。检查中发现普遍存在企业人、财、物、供、销的权力都集中到主体企业,煤矿人、财、物都管不了,甚至连安全生产费用的支配权都没有。而安全生产责任都下放到煤矿。一些主体企业分管负责人不担责,该签字的不签字、该履责的不履责。一些事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设计、措施、规划、安全费用上报主体企业后迟迟得不到批复,严重影响了煤矿的安全工作。

  5.安全管理体系不科学、不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空泛,作业范围不清晰、安全责任不具体、作业标准不明确,针对性、可考性差。安全生产考核办法重结果处理轻过程控制。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查治责任没有落实到岗、到人,安全隐患查而不止、改而不绝,老问题、老检查、老不改成为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疾,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远未形成。

  6.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理解有误区,落实有盲区。一些煤矿把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划等号,一些煤矿把两个制度截然隔离开来区别对待,制度落实大打折扣。

  7.所检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现场实际脱节,预案与演练方案存在两张皮现象,针对性、操作性差,既起不到预与防的作用,一旦遇突发事件也不能真正指导抢与救。

  三、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

  1.一些国有企业仍然存在将井下回采、掘进工作面以独立工程,承包给其他企业的现象。如:西山煤电晋兴斜沟煤矿将23109皮带巷和材料巷等5个掘进工作面、15盘区的16500回采工作面作为独立工程承包西山煤电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白家庄煤矿。

  2.一些煤矿瓦斯超限后未及时采取措施,继续进行生产活动。如:山西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211307胶带顺槽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从10月27日15:40至17:35持续超限,累计时长115分钟,最高浓度达2.67%,未及时采取撤人措施。

  3.一些矿井现有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可靠。如:华润集团峁底煤矿备用工作面回风顺槽与采区主要进风巷共用一段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华润集团车家庄煤矿三采区通风系统不完善,且两掘进工作面共用一段回风巷;汾西集团曙光煤矿、华润集团苏村煤矿、中阳县沈家峁煤矿、容大煤矿以及岚县正利煤矿等部分风门开启不灵、关闭不严、两道风门之间不连锁;汾西集团正旺、正善煤矿部分密闭墙构筑不规范、质量不过关、漏风现象严重。

  4.一些矿井防灭火工作重视不够。如;西山煤电斜沟煤矿、离柳集团宏岩、朱家店煤矿、中阳县暖泉煤矿、离石区东江煤矿以及孝义市正旺煤矿等黄泥灌浆系统、注氮系统日常维护检修不及时或闲置不用,配套装备不完好、不齐全,管路未延伸至采空区或中断;华润集团峁底、岚县正利等煤矿采空区漏风大、采空区内氧气浓度超标。

  5.一些近距离煤层以及开采深度较大的矿井支护方式选择单一或者不合理。如:汾西集团曙光、中兴、香源;离石区东江;中阳县荣欣、容大;孝义市正旺、正善等煤矿采掘工作面受埋藏深度大、周围和上覆采空等影响矿压显现非常明显,底鼓、帮鼓、顶板下沉严重,顶帮支护困难,巷道维修压力大,有的部分区段安全出口不畅通。

  6.一些矿井运输皮带的管理、维护不到位。如:汾西集团中兴、香源;晋煤集团三交一号;离柳集团朱家店、佳峰;柳林王家沟等煤矿皮带各类保护不齐全或安设不合理,有的防跑偏装置安设数量不足导致皮带跑偏、皮带底部浮煤严重,清理不及时。

  7.一些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内容脱节。如:方山县瑞隆、中阳县暖泉等煤矿应急演练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开展演练,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8.一些国有控股的整合矿井安全投入不足,装备落后、能力低下,安全设施设备该更新的不更新、该维护的不维护,有的设备超期服役、老化严重甚至长期带病运行。如:汾西集团香源煤矿、正善煤矿综采设备长期租赁大矿淘汰的旧设备,工作效率低下、隐患较多。

  9.大部分矿井对地面要害场所疏于管理,空压机房、瓦斯抽放泵站、风机房、35KV变电站、回风井防爆门(盖)及配套设施等管理不到位,有的装置安设不合理,有的日常维护不及时。

  10.多数奥灰含水层带压开采的矿井未开展回采工作面底板破坏深度探查,对隐伏构造(断层、陷落柱)发育情况的勘查控制程度较低,盲目开展底板和正前方向超前物探。多数矿井不能熟练掌握超前物探技术,有的采用不适宜的超前探测手段,对底板扰动破坏范围和前方可能存在的构造预报不准、探查不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主体和煤矿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期间所查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和主体企业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所有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进行复查销号,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市局,形成闭合管理。同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创建活动既定目标,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全面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构建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努力提高全市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2.各煤矿主体企业特别是国有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要进一步实行扁平化管理,规范和厘清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和煤矿企业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考核奖惩体系,切实扛起主体企业的管理责任。

  3.各煤矿企业要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作为三年行动的首要任务,下大功夫、使大力气推进。要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一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以安全风险管控为目标、以岗位作业标准化为抓手、以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考核标准,迅速完善各操作岗位、技术岗位、安全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真正把风险管控、隐患查治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使隐患在作业过程中得到消除、风险在作业过程中得到管控。

  4.持续加大重大风险超前治理力度,要将重大风险管控日常化、规范化,加大重大风险工程治理、技术引进、预测预报和安全管理力度,特别是煤矿矿级领导、安全监察专员要紧盯各环节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5.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灾害、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重点煤矿、重点灾害、薄弱环节和瓦斯、水害会诊问题整改,严格对照《特别规定》和《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严格执法、严格处罚,对存在“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要严厉打击、按上限处罚。

  6.各单位统筹抓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常态化管理工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切实加强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针对节日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要求,超前研判安全生产及疫情等各种风险,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全市新春佳节期间的祥和安宁。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