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贺西煤矿和双柳煤矿恢复生产的通知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贺西煤矿、双柳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的报告》(汾煤办字〔2021〕181号)和《关于对贺西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的请示》(汾煤办字〔2021〕202号)收悉。贺西煤矿、双柳煤矿为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代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于2021年4月24日—25日进行异地执法监察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6月12日对贺西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发现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
异地执法监察对贺西煤矿、双柳煤矿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对贺西煤矿检查发现的问题经你公司复查合格,并经你公司复产初验的基础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我局于7月4日抽调工程技术人员分两组对上述两矿进行了复产验收,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经你公司复查验收并以汾煤办字〔2021〕235号文上报我局。经我局研究,现就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贺西煤矿、双柳煤矿从即日起恢复生产。
二、你公司要督促贺西煤矿、双柳煤矿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生产能力要素公告的采掘工作面个数组织作业,严禁超出生产能力要素公告的工作面个数作业。
三、你公司要督促贺西煤矿、双柳煤矿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91号)有关要求,严格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四、你公司要督促贺西煤矿、双柳煤矿全面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决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五、你公司要督促贺西煤矿、双柳煤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汛期安全防范,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特此通知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