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4-08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通报
吕安办发〔2021〕22号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综合掌控消防安全整体形势,准确把握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针对性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现将1-3月份全市消防安全形势通报如下:
一、火灾形势分析
一季度全市共发生火灾297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1214307元,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相较2020年,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火灾起数上升139%,直接财产损失上升95.37%,火灾起数和财产损失呈上升趋势。
分析我市今年以来的火灾形势,从火灾发生地域看,火灾起数排在前三位的县、区为:交城县 71 起,离石区57 起,孝义市54起,这三个县、区的火灾起数占全市总数的61.28%。从火灾发生区域看,农村火灾149起,占比达50.1%。从发生火灾的场所看,小场所火灾多发,共59起,占火灾总数的19.87%;从火灾发生的原因看,电气火灾多发,共50起,占火灾总数的16.84%。
全国及我省有影响火灾事故提示:2月14日,云南临沧古寨发生火灾,烧毁传统古村落房屋104间;2月16日,山东德州一蛋糕店因神龛上的烛火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起火建筑是典型的“下店上宅”“三合一”场所;2月19日,长治黎城一洗浴中心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起火原因初步判定为汗蒸房发热电缆接触不良引燃可燃保温材料;3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众鑫大厦(超高层)外墙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及社会影响。
二、存在的主要风险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春节过后企业扩大复工复产,人流物流日益繁忙,加之冬春季交替,昼夜温差大,部分地区用电用火取暖,安全风险交织叠加。
(一)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商业综合体火灾防控难度大。目前,我市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有20家(离石4家,孝义5家,交城3家,文水3家,岚县2家,临县、柳林、汾阳各1家)。其中,5万平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2家,3万平米-5万平米的商业综合体有7家,1万平米-3万平米的商业综合体有11家。通过一季度组织的专家团队教学培训式检查发现,我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职责不清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象大量存在;违规改建改造情况突出;员工更换快,消防安全意识不高;救援条件差,火灾扑救难度较大,商业综合体火灾防控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二)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压力较大。我市高层建筑火灾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我市很大一部分高层建筑建设初期未取得建筑许可,不少高层建筑存在耐火等级低、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消防设施不完善及完好率低、建筑材料防火性能不达标等突出问题,火灾风险较高。部分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难以达到消防标准要求,一旦墙体保护层脱落、破损,遇到明火会迅速蔓延,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3月9日发生在河北石家庄长安区众鑫大厦高层建筑火灾就是此类情况。 二是火险隐患多、疏散不畅通,人员逃生难度大。一些高层住宅小区配套停车位不足,消防车道、灭火救援登高场地被占用现象较多;物业单位管理缺位,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突出;高层建筑疏散楼梯间防火门不常闭、楼道内堆放杂物等问题普遍,发生火灾后,本来用于逃生的通道充满有毒烟雾,反而成为夺命的死亡通道。
(三)企业复工复产隐患大。一些企业急于节后扩大生产,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风险管控有所降低,重点岗位人员缺乏培训,违章违规操作时有发生,各类风险隐患大大提升。3月8日,交城县兴龙铸造有限公司脱硫塔冒烟起火,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现场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导致。
(四)重点行业部门火灾防范需提高警惕。一季度以来,我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发生火灾2起,分别是:1月11日,离石区第一中学三层一办公室发生火灾;3月22日,孝义市第六中学四层一办公室发生火灾。医院发生火灾1起为:1月24日,吕梁市人民医院住院楼12层走道由于违章操作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上述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发生在重点行业部门且均为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处置不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五)彩钢板房火灾时有发生。我市城市建设基础薄弱,加之泡沫夹芯彩钢板房成本低廉、保温性能好的特点,在广大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仍是临时搭建用房的重要选择,彩钢板房火灾时有发生、屡禁不绝,3月13日交口县回龙镇发生一起沿街饭店火灾就是采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材料彩钢板房搭建。
(六)乡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我市乡村地区消防安全整体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特别是缺乏必要的消防投入,防火安全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严重不足,火灾隐患多,消防安全意识差,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入春以后,大风天气增多,风干物燥,火灾风险极高。各地农村备耕繁忙,易燃、可燃物储存增多;农事用火和进山作业、放火烧荒等野外用火大量增加,极易引发火灾。
三、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消防安全现状和近期发生的“长治黎城2•19火灾事故”,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对复工复产火灾防控工作和“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视,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全面压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从源头遏制消防隐患,及时化解风险。
(一)着力构建火灾防控共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立足“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逐级制定消防安全“党政同责”的措施和规定,切实把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并纳入各级各部门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环节,强化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全力倒逼履职尽责。各地要依托政府安全协调议事机构,健全完善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定期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联合治理,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全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消防安全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重点任务,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积极推进有关工作。要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建筑、危化企业、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文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区域,组织火灾风险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开展排查整治。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要落实市安委会《“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分行业、分系统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看牢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尤其是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场所,督促落实自查自改。针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各地要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网格等力量,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三)着力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结合市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吕安办发〔2020〕74号)将做好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全面加强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乡镇消防队(站)建设,强化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特别是因地制宜地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努力破解乡镇、村庄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薄弱的难题。要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以及“电改、灶改、水改”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防火改造,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并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及时预警、消除隐患。
(四)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各地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发挥典型火灾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广泛宣传火灾防范和疏散逃生自救常识。要组织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深入村居民自建房、沿街门店、“多合一”场所,上门入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机构对社区居民、九小场所从业人员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示场所火灾风险和消防管理要求,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方法,切实提高公民火灾防控意识和基本技能,确保自身生命安全。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