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6-18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通知
吕安办发〔2021〕41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直管企业:
  现将我市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一、积极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部署,把集中观看学习电视专题片和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吕梁安全行等活动结合起来,要在本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上开设专题专栏,通过在线访谈、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撰写学习贯彻《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文章。
  二、强化组织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企业要研究制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年度目标考核细则,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严格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抓好具体工作的督促落实。
  (二)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做到全覆盖。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形势,紧紧围绕“两个一批”,建立问题清单和隐患台账,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办法。要从严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四大活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安全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专题片纳入领导干部主体班次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教学的重点内容。各企业要把专题片列入今年安全教育培训(轮训)的必学内容。通过学习教育,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请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直管企业于6月24日前,将学习贯彻电视专题片情况总结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李晋瑞   15234831356
 
  附  件:晋安办发〔2021〕44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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