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四大”活动的补充通知
吕安办发电〔202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四大”活动督导组:
“四大”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四个一批”工作要求,工作下沉一级,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全市安全风险可控、在控。为做好“四大”活动“后半篇文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坚决克服松劲思想
虽然“四大”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必须一鼓作气、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隐患可查可改,安全有保证。
二、要强化工作交账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工作交账意识,对“四大”活动进行回头看,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工作要求逐条销号、动态清零,确保“四大”活动方案要求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特别是要树立查不出重大隐患工作不合格理念,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各县(市、区)至少要查出2条重大隐患,煤矿、非煤矿山、燃气、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市牵头部门至少要查出2条重大隐患,市“四大”活动督导组至少要查出1条重大隐患。
三、要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区、本行业“四大”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四大”活动结束之后,市政府安委办将抽调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对“四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定,一经发现形式主义、敷衍应付的地方和部门一律高限问责,隐患整改不力、抗拒安全监管执法等行为的企业一律上限处罚。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