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的通知
吕应急发电〔2021〕2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直管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整治煤矿企业安全隐患,为建党百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和《吕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全市煤矿实际,决定在全市煤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当前开展的“四大”活动为抓手,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切实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督促各级、各煤矿企业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强化风险管控、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安排
从6月19日至7月16日,企业自查、县市两级督查同步进行。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企业
1.近三年以来发生过事故的煤矿;
2.近三年以来被国家、省、市、县检查中发现过重大隐患的煤矿;
3.有基建项目的生产煤矿;
4.被责令停产仍未组织复工复产的煤矿;
5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采深超800米、单班下井人数多(指单班下井人数超过800人或井下正常生产的采煤工作面达到3个及以上的矿井)等六类高风险的煤矿;
6.资源整合煤矿;
7.长期停缓建煤矿。
(二)重点内容
在《吕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实施》明确整治内容的基础上,突出以下排查整治重点:
1.近期发生事故的教训汲取、警示教育情况;
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3.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推进落实情况;
4.六类高风险煤矿风险辨识、灾害治理和风险防控情况;
5.资源整合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6.长期停缓建煤矿的驻矿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7.“六严禁、三严格”执行情况;
8.特别规定十八条贯彻落实情况:
9.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0.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派驻人员驻矿盯守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全党全国人民热烈庆祝建党百年华诞之际,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氛围,是每个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者的基本使命和职责所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扛起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体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活动领导组,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带队开展督导检查,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要重点对不放心的煤矿采取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方法,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要重拳出击、重处重罚,坚决杜绝监管执法宽松软、只执法不处罚甚至人情执法。活动期间,市局成立专门的督查检查组开展重点督查。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督查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敢于动真碰硬,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
(五)加强信息报送。活动期间,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根据监管权限依附表每日下午三时前向上一级监管部门报告上日排查整治情况。
市级层面联系人:李维 18203589218
电子邮箱:yjjzfk@163.com
附件:1.市级检查分组
2.“四大”活动部门检查问题隐患台账
3.“四大”活动企业自查问题隐患台账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