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公司等5座煤矿恢复生产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4-29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公司等5座煤矿恢复生产的通知

吕应急发〔2021〕60号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省厅要求,市局于2021年3月19日对你公司未取缔井下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煤矿、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汾西中兴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贺西煤矿等5座煤矿以吕应急发电〔2021〕11号下达了停产指令。你公司根据省、市要求督促上述5座煤矿全部清空井下爆炸物品后,以汾煤办字〔2021〕88号上报我局申请复工复产验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西省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晋安办发〔2019〕10号)要求,市局组织检查组,于4月7日至4月15日对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公司等5座煤矿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煤矿、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汾西中兴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贺西煤矿等5座煤矿从即日起恢复生产,今后坚决杜绝井下储存爆炸物品。

  二、你公司要督促上述5座煤矿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91号)有关要求,坚决杜绝“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四、你公司要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规范》,针对煤矿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风险,进一步细化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分级管控、管控清单、管控考核等工作,严格把好治理方案措施制定、审批、落实关,牢牢把握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主动权,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