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二届中博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吕安办发〔202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办,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二届中博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21〕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打击非法违法行动,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保全市安全。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