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吕安办发〔2021〕36号
交城县安委办: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107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118号)的要求,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和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对你县山西瑞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交城县三喜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共发现37条生产安全隐患。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其中山西瑞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特殊作业票证办理不符合规范;交城县三喜化工有限公司特殊作业票证办理不符合规范,硝酸钙、硝酸镁超量存放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我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办的相关要求,市安委办对山西瑞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交城县三喜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责成你办督促上述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达到处罚标准的,要依法处罚。你办一定要高度重视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并将挂牌督办及具体情况上报市安委办(下达的相关法律文书、企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等相关资料)。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