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吕安办发电〔20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元旦”期间我市发生两起突发事件,市安委办进行了紧急通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我市柳林县2021年1月27日和2月2日,又发生2起亡人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暴露出当前部分地区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两节”期间历来是事故风险集中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春
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事故为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防止和纠正盲目乐观思想和麻痹松懈情绪,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落实保障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良好氛围,确保“两会”期间平安稳定。现就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果断措施遏制事故频发势头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应急管理系统春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找出今年春节的特殊情况,排出不同以往的风险变化、规律特点,了然于胸,有的放矢,制定针对性强的防控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柳林县政府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在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查出结果上报市政府安委办,同时要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事故连发势头。
二、严格落实责任,从严从细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级党政领导干部每两个月、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每个月至少深入基层一次,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巡查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向企业通报事故情况,严格按照《细则》检查内容,在“春节”“两会”期间开展对标对表督查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现场监控,严格遵守各项则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突出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
三、突出重点领域,抓好春季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要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要求,加大对景区、商业综合体、超市、饭店、大型市场、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和隐患排查力度,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旅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在节日前要对不放心地区、不放心企业和不放心环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市政府安委办将结合实际适时进行督导抽查,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的及时进行通报,对在“春节”“两会”期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监测预警与应急准备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要深刻吸取山东烟台金矿重大事故迟报瞒报教训,发生突发事件,企业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各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紧急情况可以直接报告市应急局。对迟报瞒报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密切关注冬季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加强节日期间灾害预警、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组织多部门联合会商,指导交通、公安、农业、能源、通信等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应对。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迅速将次通知传达到辖区各单位、各企业。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 展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