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煤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10-26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市煤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吕应急发〔2021〕160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直管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

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关于在全省煤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280号)要求,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煤矿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聚焦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大排查及“回头看”,强化煤矿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切实保障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

根据省应急厅晋应急发〔2021〕280号文件精神,市、县应急部门负责组织推动辖区内煤矿(建设煤矿除外)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121 号)文件中“工作内容”;

2.《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第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129 号)文件中内容要求;

3.省厅关于瓦斯、水害、顶板、运输、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等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增产保供期间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吕梁监察分局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和防灭火专项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吕煤监监察〔2021〕27号)文件中内容要求;

5.是否严格落实《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和《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等制度要求;

6.是否存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中所列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7.是否按要求开展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风险点辨识、风险等级划分、岗位告知卡制定等工作;是否按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开展了全覆盖、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8.煤矿安全“六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特别是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存在修改、删除、屏蔽系统数据等现象;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是否完全符合《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主要功能要求;

9.实战化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是否到位,员工是否熟悉应急预案和避灾路线,是否能熟练使用救生器材和紧急避险设施,是否具备一定的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知识。

10.市、县需要重点检查的其它内容。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三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改(10月20日--12月31日)。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不少于两轮的全面自我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并按照 “三定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对自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即主动停产,并按监管权限向市、县监管部门上报。对于自查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煤矿,针对相关情况监管部门不再予以处罚。

(二)县级全面排查(11月1日--12月31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对所直接监管的生产煤矿进行全覆盖现场执法检查。

(三)市级督查抽查(11月1日--12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煤矿全覆盖检查,县级监管生产煤矿以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市级检查组名单附后)。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直管煤矿主体企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行动机构,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安全生产大排查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将安全监管的关口前移、安全责任的重心下移,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对煤矿及主体企业自查、检查情况跟踪督查,用好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武器,严格执法检查。坚持“谁执法、谁考核、谁记分”原则,严格落实《山西省煤矿矿长考核记分办法》。要针对煤矿增产保供这一特殊时期,严厉打击和重拳整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稳定无事故。

(三)加强廉洁自律。在集中排查整治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求真务实,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直管煤矿主体企业要于12月24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总结材料(内容包括:辖区内煤矿总体情况和所排查煤矿基本情况、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典型案例及处罚情况、有关意见建议),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王毅)。

附件1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直管煤矿主体企业分别于11月6日、12月16日分两次统一汇总所属煤矿信息后报送市应急管理局,附件2、3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于11月16日、12月16日分两次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李维)。

联 系 人:王毅  李维

联系电话:18636451827,17735859218

电子邮箱:yjjzfk@163.com

附件:1.市级督查抽查分组及名单

      2.煤矿自查自改情况统计表

      3.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4.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台帐

      5.晋应急发〔2021〕280号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

市级督查抽查分组及名单

第一组:

组  长:李金平

副组长:王兰顺 

成  员:贾国厚 王一帆 白伟伟 刘晓辉  王  毅

          张振华 李卫红 王瑞光 刘海勤 

排查市直管矿:宏岩  朱家店  双柳  贺西  

              沙曲一矿  沙曲二矿  木瓜  

              店坪  高家庄  苏村  黄家沟   

              鑫瑞  庞庞塔  神州

检查县(市、区):柳林 临县 中阳 方山 文水 交口

第二组:  

组  长:武建华

副组长:范世锦

成  员:杜  巍 刘达龙 侯程宇 刘忠锋 杨锦红

          冯鹏程 闫文飞 刘铁钢 李  维

排查市直管矿:中兴  香源  水峪  柳湾  高阳 宜兴

              曙光  兑镇  佳峰   车家庄 

              关家崖  峁底  斜沟 肖家洼

排查县(市、区):离石 交城 岚县 孝义 汾阳 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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