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3-01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吕安办发〔20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应急局、市公安局: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应急局、市公安局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各有关部门及辖区内矿山企业,并将落实情况于3月28日前报至市政府安委办(llajzhk@163.com)。
联系人:薛亚伟
联系电话:17635499007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