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5-06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国务院安委会考核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迎检准备情况开展专题预检的紧急通知
吕安办发电〔2022〕11号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对我省2021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考核相关准备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我市去年相关工作实绩,根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忠的要求,市安委办决定组建4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迎接国考相关准备工作进行专题预先检查,以便及早查漏补缺,确保印证资料“应有尽有”。现将专题预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6日下午—5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1.对市安委办于4月19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吕安办发〔2022〕26号)附件评分表中相关印证资料进行评分。
2.省安委办《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对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和考核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安办发〔2022〕56号)要求的5类专题报告:(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自查报告;(2)国务院安委会春节冬奥期间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3)国务院安委会《若干措施》和大检查落实情况报告;(4)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报告;(5)聚焦行业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的专项行动情况报告。同时实地检查通知要求的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检查分组
(一)平川区检查组
组长:董云光 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主任
田海冰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马泉生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科长
吕 明 市应急管理局副科长
冯 鑫 市安委办科员
检查县(市):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
(联络员:冯鑫,手机:17535840184)
(二)中南部检查组
组长:付斌斌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张文兵 市消防救援支队科长
王暄文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科长
闫水康 市应急综合救援支队副科长
王一帆 市安委办科员
督导县:柳林县、中阳县、石楼县、交口县
(联络员:王一帆,手机:18434351711)
(三)北中部检查组
组长:石向义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刘慧明 市应急管理局科长
李晓宏 市消防救援支队科长
张志芳 市应急管理局副科长
高学渊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科长
督导县:兴县、岚县、临县、方山县
(联络员:张志芳,手机:18135829922)
(四)市区内检查组
组长:杨理宇 市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
龙维超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薛亚伟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刘奇宏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科长
郭 昕 市安委办科员
检查县/单位:离石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路分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能源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联络员:薛亚伟,手机:17635499007)
四、工作要求
1.本次预检时间有限,为提高效率,参照上级考核方式,要求各县(市、区)安委办负责提前收集上文检查内容(吕安办发〔2022〕26号通知附件)评分表中涉及的所有相关县级单位的印证资料,按编号分类整理并标注相应序号;市直单位也责成专人按照评分表中涉及的内容按编号整理印证资料并标注序号。各县(市、区)要求涉及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资料整理人参加检查,随时备询。
2.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辖区及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在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各预选1-2个重点企业,检查组将随机实地抽查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情况。
3.请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预先打印两套吕安办发〔2022〕26号附件评分表。各检查组要按照评分表中的“评分要点和操作指南”采取逐一检查预评的方式记载资料完整与欠缺情况并予以评分,现场反馈相关情况。预检完毕要将该县(市、区)或单位记载(评分)表复印一份反馈县级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承办科室),便于督促补缺。
4.各检查组要加强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原则上不得中途请假、换人。督导检查期间,要轻车简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5.各检查组务必于5月10日中午前检查完毕,下午18时前向市安委办提交检查情况书面报告。
联系人:冯鑫,联系电话:17535840184
邮箱:llajzhk@163.com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