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6-01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吕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吕安办发〔2022〕35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吕梁经开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26日市政府安委会第二季度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即“三大行动”)工作安排部署,市安委办决定成立吕梁市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工作专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工作专班
组长:
高艳龙 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
付斌斌 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局副局长
副组长:
田海冰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杨理宇 市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
成员:
刘慧明 市应急局科长
张 磊 市消防救援支队科长
景瑞宏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长
高登华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
王暄文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科副科长
杨建文 市应急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志芳 市应急综合救援支队副科长
吕 明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
薛亚伟 市应急局四级主任科员
王一帆 市应急局科员
郭 昕 市应急局科员
冯 鑫 市应急局科员
温芳珍 市应急综合救援支队科员
王怡玮 市应急局科员
高 望 市煤矿安全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刘成红 市煤矿安全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王 宇 市煤矿安全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二)工作专班下设3个工作组
1.综合组
组 长
薛亚伟 市应急局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
冯 鑫 市应急局科员
王怡玮 市应急局科员
郭 昕 市应急局科员
职 责: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组织推动我市“三大行动”有序实施;组织召开专班工作会议,统筹协调专班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加强与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络、协作,协调解决“三大行动”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每半月召开调度会议,对各县(市、区)安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排名;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部门进行工作提醒、谈话、通报等;编印“三大行动”工作信息月报,报送市委市政府并抄送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吕梁市推进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机制(试行)》工作要求。
2.资料组
组 长
刘慧明 市应急局科长
副组长
高 望 市煤矿安全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成 员
高登华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
吕 明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
刘成红 市煤矿安全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王 宇 市煤矿安全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温芳珍 市应急综合救援支队科员
王一帆 市应急局科员
职 责:
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细化分解任务,全面掌握每项工作任务的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对工作任务实行挂图作战;督促各县(市、区)、各单位按要求高质量上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工作信息、典型案例等,及时统计掌握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推进进度,建立工作台账,编写工作专报。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报送资料信息质量、时效等进行打分排名。落实《吕梁市推进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机制(试行)》工作要求。
3.督导组
组 长
景瑞宏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长
副组长
杨建文 市应急局副主任
成 员
张 磊 市消防救援支队科长
王暄文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科长
张志芳 市应急综合救援支队副科长
职 责:按照重点任务清单,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进行随机督导、明察暗访、督导考评,汇总制定督导通报,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跟踪办理,确保问题整改销号。落实《吕梁市推进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机制(试行)》工作要求。
二、保障措施
(一)抽调精兵强将,实行集中办公。工作专班抽调市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办公点设在市应急局,专班人员脱离原工作岗位,专职从事“三大行动”专班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推进工作落地。工作专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分工,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全市“三大行动”有扎实开展。
(三)落实工作机制,保障规范运行。按照《吕梁市推进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机制(试行)》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日报告周小结、月中月末信息调度、每月通报督查、警示提醒、重要事项督办、约谈问责、半年年终考核”等机制,确保按阶段、按要求完成行动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对我市的重要意义,把“三大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主动扛起政治责任,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要求,压实各环节责任,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为抓手,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行业特点,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强化挂图作战,制定有力措施,对本行业领域、本区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项任务清单、三年行动重点整治任务清单、隐患检查整改台账。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隐患成因深入分析,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应急管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做好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安全生产“三大行动”与“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衔接;对需多部门联动的领域,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加强沟通合作、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强化巡查督导,严肃追查问责。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巡查督导,针对存在问题采用发函警示、通报批评、约谈主要领导的方式督促整改。对限期整改但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报市安委会,启动问责机制。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