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5-16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立即开展淤地坝排查的通知
吕安办函〔2022〕35号
吕梁市水利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扎实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林武书记4月1日批示和张广勇市长指示精神,请你局立即组织对全市所有淤地坝进行全覆盖零死角的排查,并提出有效的监管与防范措施。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韩新计 联系电话:13935888136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