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09-25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
一、单位主要职责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相关政策、地方标准,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吕梁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吕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 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市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组织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省级划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内、省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省际救援工作和市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相关工作接受省地震局业务指导,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抗震救灾联动机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因地震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防震知识宣传和防震救援演练工作。
(十八)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将市地震局等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应急管理局。
(二十)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信息
1.单位简介:吕梁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
2.办公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西路125号
3.办公电话:0358-8222952
4.邮政编码:033000
5.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导信息
褚占峰同志:主持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魏向华同志:负责冶金工贸安全监管和科技规划培训工作。
李志勇同志:负责机关党建、人事财务、驻村帮扶、工青妇工作。
贾国厚同志:负责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王朋飞同志:协助魏向华同志做好科技规划培训工作,协助贾国厚同志做好市矿山灾害综合防治中心工作。
高新春同志: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工作。
牛秀珍同志:负责安委办日常工作。
付斌斌同志: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事故调查核查工作,主持市防震减灾中心工作。
杨理宇同志:负责应急救援、救灾减灾、值班值守工作,主持市应急综合救援支队工作。
杨中庆同志:主持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
四、单位机构信息
(一)办公室(机关党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与交流、重要文稿起草和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吕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订相关地方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安委办工作科: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市性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建议。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吕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市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三)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指导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指导煤矿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监控。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市直接监管煤矿附属洗(选) 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煤矿机电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及相关标准,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负责指导煤矿机电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指导煤矿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四化”建设。负责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应急综合救援业务工作,协调煤矿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抢险中急需物资的组织工作,负责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煤矿领导带班管理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煤矿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煤矿灾害防控监管科:指导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工作。负责煤矿事故统计分析、较大事故督办工作,落实煤矿事故约谈制度。负责煤矿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煤矿防治水、顶板管理工作。指导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井下作业人数定员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煤矿通风管理和瓦斯、煤尘、煤层自燃发火防治工作,指导煤矿开展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含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负责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采掘施工)、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拟定标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八)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九)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十)救灾减灾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省、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放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十一)自然灾害救援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本市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二)人事教育训练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相关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包含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
(十三)科技规划财务科(内审科)。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行政审批管理科。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五)事故调查核查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核查和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政治部。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人事教育训练科等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