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9377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23日
标      题: 关于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二季度市级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吕应急发〔2022〕14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23日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二季度市级督查情况的通报

吕应急发〔2022〕14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直管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吕应急发〔2022〕66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两个督查组于5月16日至6月24日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二季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按照“市直管煤矿、煤矿主体企业及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全覆盖,县级直接监管煤矿抽查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先后对11个县(市、区)应急管理局、11个煤矿主体企业(煤矿上级公司)、39座煤矿企业进行了督查,共发现一般隐患730条,重大隐患2条,下达执法文书39份,责令停产整顿2座矿井,责令局部停止作业1座矿井,矿长记分12分。涉及行政处罚的问题隐患均按规定程序立案查处。目前730条一般隐患中有721条全部整改,还有9条仍在整改中;2条重大隐患全部整改验收消号。

二、工作亮点

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煤矿企业都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为重点,以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为抓手,持续深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深入查治煤矿安全隐患,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推动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毫不放松抓好煤矿三大行动,坚决守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盘。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吕应急发〔2022〕66号)文件精神,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三大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组,采取了扎实措施,并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检查同步进行,对所辖煤矿进行了全面检查,有力地推动各煤矿三大行动有序、有效展开。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强化落实重大风险研判和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督促全县正常生产建设的23座矿井购置使用矿用探放水钻孔分析仪,全部安装探放水管理系统,精准掌握各矿探放水情况,有效杜绝个别煤矿钻孔数量造假、进尺造假等严重违规情形的发生。同时通过采集钻孔视频、自然伽马、钻孔轨迹及深度等数据,准确标定了钻孔终孔位置,为煤矿防治水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临县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第三方专家对全县8座矿井从采掘、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调度信息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专家会诊,有力推动了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联合山西省能源职业学校、山西省能源职工教育中心举办了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安全培训专班,从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方面进行了安全再培训。孝义市应急管理局:对停产停建整改矿、长期停产停建矿、整合技改矿、待关闭矿落实驻矿人员盯守、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安全巡查,效果较好。对煤矿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落实处罚措施,处罚83万元。中阳县应急管理局:采取谁检查、谁跟踪、谁复查的办法,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工作以来,已经对所监管煤矿进行了两次全覆盖检查,排查问题隐患367条,全部落实整改。

(二)各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行动迅速,三大行动初见成效。各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认真贯彻落实3月3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市部署,细化三大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责任,深入所属煤矿全面查治煤矿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煤矿安全风险。华晋焦煤:围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山西省56条、集团公司50条具体落实措施,梳理了60条具体落实措施和21项重点检查内容、84条重点检查清单,并制定了精益安全检查考核办法,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从管理、制度、流程、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原因剖析,将隐患整改情况纳入矿井安全绩效考核。汾西矿业: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为目标,加强新材料、新工艺及盲区死角的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持续改进安全检查方式,坚持“四不两直”,采取月度“专业会诊”、安全小分队活动、领导挂牌督办、季度安全大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安全督查检查。霍州煤电吕梁山公司:督促指导所辖煤矿企业均建立了“吹哨人”制度,并延伸至井下班组生产一线。

(三)各煤矿企业自查及时整改全面,重大灾害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严格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防控责任,夯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重大灾害治理水平。高阳煤矿、柳湾煤矿:加强井下一线队组党支部建设,以党建三基工作带动全队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划定井上下党员责任区,在井下现场悬挂党员责任区牌版,严格考核,充分发挥党员在强化班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沙曲一号煤矿:根据采掘工作面存在的不同风险,分别建立了“一面一表”,巡查表规定了工作面检查流程标准、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措施,持续提高隐患排查质量。沙曲二号煤矿:三层煤的三个工作面全部实现智能化并全部采用“110工法”。双柳煤矿:采取沿空留巷采用水力预裂切项卸压技术在控制顶板的同时接入抽采管,实现了顶板与瓦斯同治。贺西煤矿:在规划区实施大面积地面抽采井预抽治理瓦斯,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西坡煤业:实行安全“三问”,持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即:班前问职工风险预控、操作规程学会了没有,对本工种、本岗位安全技术知识是否做到了应知应会;班中问职工发生“三违”了没有,是否做到了“遵章作业,安全生产”;班后问职工班中有没有发现安全隐患,排除了没有,交接班时讲清了没有,是否做到了“在我身边无隐患,在我班中无事故,不留隐患给下班”。正利煤业:实施全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全员记分考核管理台账,进一步深化和促进全公司安全管理向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习惯化发展。同时,通过改造综掘机,增加龙门式超前临时支架,实现了掘进与锚护工序快速转换,可一次双排掘进、双排临时支护、双排锚杆平行施工,有效提升了安全系数和单进水平。庞庞塔煤矿: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井上下5G无线通讯系统、数据库,井下安装144台无线基站,基本满足了智能化矿井建设需要;创立了材料超市推动精益化管理;设立了技术创新、模范员工等工作室充分调动职工争先创新积极性;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初步实现了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风险管控“七步工作法”在全国推广。鑫瑞煤业:完善了一线岗位人员风险管控标准及考核办法,建立了各岗位风险管控责任考试信息化系统,坚持每班考核。高家庄煤矿:将井下调度绞车全部更换为无极绳绞车,井下大巷的轨道由22kg更换为30kg,极大地提升了辅助运输的安全运行。高阳煤矿:引进柔韧轻盈、面积大、抗拉强度大、挡矸效果好、安全性能高的高强聚酯纤维柔性网,取代了传统的金属网。水峪煤业:井下掘进工作面装备了快速掘进掘锚一体机,实现高效安全快速掘进。安装了瓦斯巡检机器人,实现了瓦斯“检查、上板、记录、报表、比对、报警”智能化。鑫岩煤矿:加大矿山智能化建设,井上、下供电系统、运输系统、架空人车等实现地面集控中心视频实时监控,远程集中控制,自动运行、故障倒机、远程分合闸等功能,实现了22个岗位无人值守。

三、主要问题

(一)共性问题

1.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认识存在偏差、治本攻坚任务不全。检查发现大部分煤矿对三年行动内涵研究不够深,理解不透彻,未围绕实现两个根本目标,对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源头性、根本性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把三年行动与之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查治混为一谈,用日常隐患查治台账替代三年行动任务落实情况。在确定的治本攻坚任务中大部分仅把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使用列入清单,没有分析安全管理方面的短板、弱项,没有把长期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纳入治本攻坚的内容。导致安全隐患老检查、老整改、老出现的“三老”问题、安全标准化不能保持动态达标问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等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顽症”、“痼疾”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2.对三大行动的理解有误区,工作任务和责任未落地。大部分煤矿把这次煤矿安全生产三大行动等同于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在自查环节都是利用一天、两天时间,分专业、分系统组织了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没有对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点;没有对照标准要求对今年以来安排的十个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也没有将三大行动的任务全面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三大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节点与要求不合拍,影响了工作成效。

3.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治理要素不全、工作不实。大部分煤矿仅按照《煤矿地质规定》的要求对水害因素进行了普查,没有按国家、省、市的要求对火、瓦斯、采空区、地表塌陷区、遗留煤柱、空巷、水源井、裂缝区分布、隐蔽构造因素等进行全面普查。大部分煤矿只是委托中介机构收集了现有的相关资料编制了一个普查报告,没有开展隐蔽致灾因素的深入研究和治理工作,没有落实针对性措施。

4.新工艺、新技术使用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支撑。目前已经采用110工法采煤的煤矿,在沿空留巷支护方式的选择上,基本靠经验确定,有的采用恒阻锚索,有的采用单元支架,有的采用恒阻锚索加密集支护,缺乏科学依据和统一的标准。

5.国有主体企业主体责任的职责不清,权责倒挂。国有煤矿除煤矿企业外上面还有二至三级主体,都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每一级履行安全生产的具体职责不明确。同时,由于煤矿的人财物、产供销的权力上收,煤矿企业履职能力有限。导致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在各级主体的层层落实中悬空。

6.矿井防灭火“三带”分析计算准确性不高。多数煤矿未实现对采空区气体成分的连续监测,使用束管监测的三个采样头因间距不足导致数据接近,不能真实反应采空区三带氧气浓度变化。

7.近距离开采煤层无专项支护设计。开采近距离煤层矿井大部分是凭经验选择支护方式,普遍存在矿压显现大,巷道底鼓严重等现象,未结合实际编制专项设计。

8.“雨季三防”防洪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煤矿防洪责任区未挂牌;防洪物资库与应急物资库或井上消防材料库存在共库现象,部分物资未分类挂牌管理;未将防洪物资库应急钥匙存放在值班室;对关闭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排查缺乏影像资料。

(二)个性问题

1.一些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长效机制运行不畅。如华瑞煤业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职责不清,较大风险、一般风险未按照风险分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安泰煤业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没有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2.一些煤矿瓦斯抽采工艺、方法难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如赤峪煤矿未进行采区防突设计违规开始开拓作业;双柳煤矿瓦斯抽采方案设计中监测计量工程未具体说明支管监测装置的安装地点及数量;沙曲一号煤矿无多功能瓦斯管路在线监测参数仪;沙曲二号煤矿、贺西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编制不符合要求。

3.“一通三防”管理仍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如神州煤业采区联巷处风门不能闭锁,风门墙体构筑质量、厚度不符合要求;晋邦德煤业、德顺煤业通风科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配备不足;晋邦德煤业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调节风窗构筑不符合要求;德顺煤业多个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回风绕道不封闭,当作材料巷存放物资使用;苏村煤业开采自燃煤层,采煤工作面注氮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或阻化泵软管短,无喷枪。

4.一些煤矿采掘工作面及巷道围岩管理较差。如店坪煤矿、黄家沟煤业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接顶不实、支架错茬大、初撑力不足、液压管漏液、超前支护单体泄液,采空区未按规定及时退锚、悬顶面积超过规定;庞庞塔煤矿、车家庄煤业掘进工作面现场锚固剂的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锚杆锚固力、锚索预紧力不达规定值,锚杆(索)托盘未紧贴煤壁、迎头两帮支护滞后等;兑镇煤矿未按规定对巷道顶板离层情况进行观测或分析,离层顶板未及时处理。

5.一些煤矿防治水基础资料管理较差。如鑫瑞煤业针对采空积水或构造、过空巷等制定的专项措施内容不全面;木瓜煤矿地质说明书、地质和水害预报中未说明采掘工作面穿过老巷情况;焉头煤业没有根据正在通过的构造及时调整、修订探放水设计;德顺煤业探水设备陈旧,地测管理部门人员数量不足,未实现对承压水动态监测。

6.一些煤矿机电运输现场管理问题突出。如关家崖煤业运输系统各类保护安装不规范;神州煤业下组煤第三部皮带机头的温度传感器失效;峁底煤业矿井高压电缆未进行泄漏和耐压试验,低压馈电开关辅助接地极采用串联接地,不符合规定;焉头煤业挡车栏处于常开状态。

7.一些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或传感器安设位置不当。如神州煤业回采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故障49分钟,无原因记录及处理结果;水峪煤业掘进工作面风筒传感器5月8日4个小时内频繁故障,未查明原因;正利煤业传感器进气孔堵塞未及时处理,综放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距顶超过300mm,综放工作面回风顺槽风速传感器吊挂角度不正确;德顺煤业人员轨迹图不能回放。

8.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不全面或结论不正确。如西坡煤业、郭家山煤业阻燃输送带检测检验报告有漏检项目。

9.个别煤矿存在假培训或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如龙峰煤业爆破员未取得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宏岩煤矿有3名工人转岗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

10.个别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不规范。高阳煤矿、柳湾煤矿爆破时爆破技术负责人不在现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和煤矿企业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再安排、再动员、再部署,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深化煤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面治理安全隐患、管控重大风险。要在推进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上创新举措,着力强化源头预防、强化精准管控、强化科技兴安,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以饱满精神状态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牢牢守住煤矿安全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全力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各煤矿企业要紧紧围绕两个根本目标,从管理、装备、系统、素质四个方面,全面找查制约安全生产的根源性、深层次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挂图作战,把拉下的步子补起来。特别是要把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完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作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首要任务。建立以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标准化建设“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环相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考核机制,实现安全隐患在作业过程中得到消除、安全风险在作业过程中得到管控,推动安全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三)持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特别是国有煤矿一级主体企业要坚持权责对等、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迅速细化各级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内容、工作机制、考核办法,层层夯实安全责任。要把“三大行动”作为推动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推进器,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一通三防、机电管理、打非治违、地质防治水、采掘接续紧张、外包挂靠等“十个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找准任务、明确责任、把握节点、统筹推进。

(四)超前防控精准治理重大安全风险。各煤矿要采用物探、钻探、委托科研院所专项研究等办法,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结合各自实际,抓住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根本问题精准施策。要加强瓦斯治理,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等四项措施;强化水害防治,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加强采掘工作面顶板和巷道围岩管理,结合各采掘工作面地质等实际变化情况,及时、持续优化顶板支护设计,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加强井下机电、运输系统的管理,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输系统完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

(五)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各级监管部门要聚焦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系统性分析,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从安全管理上寻找原因、倒查责任。要把打非治违贯穿执法全过程。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精准执法,坚决杜绝人情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坚决依法处罚,并严格落实《矿长考核记分办法》规定,对一些问题隐患屡查屡犯的煤矿要采取约谈煤矿主体负责人和主体企业负责人、停产停建、加重处罚等方式,督促其规范作业行为,要以严格执法的强大压力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六)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管理。要深刻汲取离石王家庄煤矿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省、市汛期煤矿安全隐患“十查”和“七项”安全防范措施要求,继续坚持雨前、雨中、雨后突出矿井塌 陷区、采空区、封闭不良的地面钻孔、陷落柱、导水裂缝带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如遇大到暴雨,要坚决果断停产停建,有序疏散撤离人员;各煤矿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战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者险情,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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