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94409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7日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关于责令山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应急函〔2022〕67号 离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17日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责令山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的通知
吕应急函〔2022〕67号
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现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山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晋应急函〔2022〕183号)转发给你局,请你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责令山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停产整顿,停产整顿时间不少于1个月。
二、你局向该矿派驻2名以上人员驻矿盯守,负责监督该矿整顿工作,严禁停产期间从事任何采掘(开)作业。
三、撤销山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二级标准化等级。
四、由你局督促上一级公司成立由1名副总经理任组长的工作专班,驻矿督促指导该矿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五、整顿结束后,由你局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严禁私自组织生产。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