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9726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6日
标      题: 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通报
发文字号: 吕安办发〔2022〕5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6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通报

吕安办发〔202251号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办相关成员单位:

为综合掌控消防安全整体形势,准确把握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针对性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现将上半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通报如下:

一、火灾形势分析

截至6月30日,2022年1月至6月,全市共发生火灾835起,死亡1人,受伤2人,已核实直接财产损失382.4万元。火灾形势整体平稳。

(一)从火灾原因看,电气火灾183起,占总数的21.9%;遗留火种引起火灾121起,占总数的14.5%;违规用火引起火灾116起,占总数的13.9%;生活用火不慎类火灾87起,占总数的10.4%。

(二)从起火场所看,住宅等居住场所发生火灾138起,占总数的16.5%;交通工具发生火灾111起,占总数的13.3%;道路绿化带、隔离带发生火灾68起,占总数的8.1%;垃圾及废弃物发生火灾63起,占总数的7.5%;商场、宾馆、餐饮等商业场所发生火灾29起,占总数的3.5%;厂房、物资仓储场所发生火灾27起,占总数的3.2%;

(三)从起火区域看,农村(村、寨、屯等)发生火灾366起,占总数的43.8%;城市市区发生火灾142起,占总数的17%;县城城区发生火灾224起,占总数的26.8%;集镇镇区发生火灾60起,占总数的7.2%。

(四)亡人火灾情况。上半年,共发生亡人火灾1起,死亡1人。2022年3月6日01时许,汾阳市鼓楼东街钟楼佳苑四区2号楼2单元1301室就发生一起亡1人火灾事故。事故原因为当事人用火不慎导致。

(五)接警出动情况。上半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1122次,出动消防车2140辆次,出动消防指战员12793人次,抢救被困人员99人次,疏散被困人员60人次,抢救财产价值1154万元。

其中:火灾扑救出动835次,占出动总数的74%;抢险救援出动264次,占出动总数的23.3%;社会救助出动33次,占出动总数的2.7%。

二、存在的主要风险

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大,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全国的疫情仍在蔓延,各类因素与火灾防控工作交织叠加,涉疫场所、居民住宅、仓储物流等区域火灾风险增大。企业扩大复工复产,人流物流日益繁忙,季节转换后,高温天气,用电用火增多及危化品事故等机率逐渐增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

(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仍有欠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和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通过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发现,我市一些基层政府领导责任不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逐级弱化、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突出。全市151个乡镇均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但是实体化运行仅有23个,大部分处于仅印发文件阶段,未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影响基层末端消防监管工作的开展。

文物建筑特别是革命文物建筑的消防风险较大。全市现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47家,其中国保单位39家,省保单位73家,市保单位35家。根据山西省文物局公布的第一批公布文物名录显示,全市现有革命文物共有10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1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2处。我市革命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风险是,一是木结构建筑多,建筑耐火等级低,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和危险性大,多数建筑缺乏现代化的火灾预防技术手段,消防水源不足,有的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或维护保养不到位。二是部分单位负责人消防意识不强,火灾防范措施不力,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部分单位未建立严格规范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管控措施。三是部分单位对消防宣传教育重视不够,缺乏有针对性的消防培训。部分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缺乏发现隐患、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火场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

传统高风险场所在不断增加。以高层建筑和商业综合体为例,我市现有高层建筑940栋,我市高层建筑火灾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我市很大一部分高层建筑建设初期未取得建筑许可,不少高层建筑存在耐火等级低、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消防设施不完善及完好率低、建筑材料防火性能不达标等突出问题,火灾风险较高。部分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难以达到消防标准要求,一旦墙体保护层脱落、破损,遇到明火会迅速蔓延,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 二是火险隐患多、疏散不畅通,人员逃生难度大。一些高层住宅小区配套停车位不足,消防车道、灭火救援登高场地被占用现象较多;物业单位管理缺位,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突出;高层建筑疏散楼梯间防火门不常闭、楼道内堆放杂物等问题普遍,发生火灾后,本来用于逃生的通道充满有毒烟雾,反而成为夺命的死亡通道。

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火灾风险仍然较高。我市在营业的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有18家(离石4家,孝义4家,交城3家,文水2家,岚县2家,临县、柳林、汾阳各1家)。其中,5万平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2家,3万平米-5万平米的商业综合体有6家,1万平米-3万平米的商业综合体有10家。最大的综合体建筑孝义万达广场面积达到了10多万平方米,这些建筑人员大量密集,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很大,极易造成群死群死。此外,我市还有重大危险源企业25家,这些企业涉及煤化、焦化、油漆、甲醇、电石、合成氨等十几个种类,火灾防控、扑救的难度很大。

三、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宣贯落实好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吕梁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吕安发﹝2021﹞1号),进一步厘清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健全完善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文物、文旅、教育、卫健等一些重点行业的消防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大力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内部的工作考核、等级评定等内容。推动公安机关常态化督促派出所继续做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避免出现消防监管盲区死角。推动乡镇街道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组织、消防管理机制,争取事业编制充实一线防火力量,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多网合一”的综合网格管理和基层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发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网格力量,强化消防末端的监管。

(二)持续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吕政办函〔2022〕17号)要求,参照我市离石区、文水县等第做法,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有经费、有场地、有器材、有考核”的基本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基层治理体系和行政执法制度的基层消防管理机制,作为推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的配套政策依据。要指导乡镇(街道)组建消防安全委员会,确定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基层火灾隐患查处、移送、督办、整改等机制,实现“闭环”管理,着力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乡镇工作人员的培训调度、业务考核、绩效评定和廉政管理,及时纠正问题、改进工作,确保高效、规范运行,真正实现打通基层消防安全治理 “最后一公里”的目标。

(三)进一步强化火灾防控。以“三年行动”为主线,推广“太原万象城、孝义万达广场经验”,在全市深入开展综合体消防达标创建活动并向高层建筑、石化企业、厂房仓储物流、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延伸移植,系统提高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危险源等易引发“大火巨灾”场所,推动落实严管严控措施;紧盯学校培训机构、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整治突出问题;紧盯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现代会展业、养老服务业,提高治理效能。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推进火灾智能防控建设,构建信息化、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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