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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109689
发文字号吕安办发〔2022〕85号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6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通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26日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2年第季度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通报

吕安办发〔202285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提升城市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准确把握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针对性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现将7-9月份全市消防安全形势通报如下:

一、火灾形势分析

三季度,全市共发生火灾209起,死亡0人,受伤0人,已核实直接财产损失 132.780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16.76%,直接财产损失上升3.29%。

(一)从火灾原因看,电气类火灾63起,占总数的30.14%;遗留火种、自燃类火灾46起,占总数的22.01%;生活用火不慎类火灾25起,占总数的11.96%;生产作业类火灾18起,占总数的8.61%。

(二)从起火场所看,交通工具发生火灾61起,占总数的29.19%;居住场所发生火灾52起,占总数的24.88%,其中自建房火灾达31起,大多村民自建房未经正规设计,消防安全条件差,楼内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生活区域没有与经营、仓储区域进行实体分隔,甚至通过增设夹层、隔间等方式来增加储存面积,加之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三)从起火区域看,县城城区发生火灾74起,占总数的35.41%;农村(村、寨、屯等)发生火灾68起,占总数的32.54%;城市市区发生火灾27起,占总数的12.92%;集镇镇区发生火灾28起,占总数的13.4%。

(四)从火灾发生的时段看,从24小时火灾分布看,以两小时为一个时段,火灾分布时间最多的是18时至20时,发生火灾34起,占总数16.27%;从月度分析,7月火发生火灾81起,占总数38.76%,夏季高温天气,空调、冰箱、电风扇等用电设备大量增加,电气设备线路超负荷运转。进入夏季也是汽车火灾的多发期,另外,在炎热的气温条件下,化学危险物品在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酿成火灾。炎热天气易形成强烈的对流天气,增大了火灾发展蔓延的速度。

全国有影响火灾事故:2022年8月11日晚,浙江宁波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火灾原因系一楼停放的11辆电动自行车起火所致。

2022年9月16日下午,湖南长沙电信大厦发生火灾,大厦高218米,2004年投入运营,是长沙首座过200米的建筑,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2年9月28日12时40分,位于长春市高新区宏禹小油饼百姓餐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餐馆在一层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组间,存有2个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为炉灶供气,餐厅老板为节约经营成本拟“气改油”,近期在瓶组间上方安装一个盛装醇基燃料的塑料箱,并将原燃气管线进行改动。事故当日11时许,供气公司人员更换1个液化石油气瓶,并向塑料油箱内注入醇基燃料,加注完成后发现油箱支架晃动,餐厅老板安排无证人员焊接固定支架,在焊接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燃烧,迅速蔓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二、当前城市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风险

当前,我市还存在不少消防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如果工作稍有松懈,极易导致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责任尚未全面压实。一是消防工作责任链有待压实。从近期火灾形势分析中,暴露出基层政府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将其等同于一般性工作,且个别政府职能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监督执法部门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态势,在部分联合整治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较差。二是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低下。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仍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力,一些乡镇虽已按要求建立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但仅停留在发文布置上,在实体化运行方面有差距。多数乡镇(街道)对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推不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主动性欠缺,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基层消防工作站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能不高的问题仍普遍存在;基层治理末端网格员发现隐患能力较弱,入户入企检查走过场现象明显。三是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亟待落实。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的心理普遍存在,有些经营性场所和生产企业在疫情持续影响下,明显减少了消防安全上的投入,不能自觉履行消防安全的法定职责。

(二)电气火灾仍然易发高发。季度全市发生电气火灾63起,占比30.14%,仍为火灾原因占比最大的致灾因素。分析深层原因:一是产品质量把关不严。市场上流通的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较多,农村、城乡结合部尤为严重,质量安全缺乏保障。二是设计施工不规范。工程设计执行标准不严、电气布线施工不规范、电缆井防火封堵不严和二次装修改造等带来的电气安全问题十分突出。是消防专业检查能力不足。消防救援机构对单位电气安全状况“前期不掌握,后期不专业”,既不参与设计审查,也不熟悉电气专业知识,缺少专业检查设备,检查电气安全主要靠“一双眼睛”,看电气线路是否穿管、是否私拉乱接、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表面隐患。

(三)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压力较大。高层建筑一直是传统高危场所火灾防控重点,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之一。我市高层建筑火灾风险主要体现在是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我市很大一部分高层建筑建设初期未取得建筑许可,不少高层建筑存在耐火等级低、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消防设施不完善及完好率低、建筑材料防火性能不达标等突出问题,火灾风险较高。部分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难以达到消防标准要求,一旦墙体保护层脱落、破损,遇到明火会迅速蔓延,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如我市离石区阳光西城小区就存在此类问题,被国务院考核组列入专项督办整改内容。是火险隐患多、疏散不畅通,人员逃生难度大。一些高层住宅小区配套停车位不足,消防车道、灭火救援登高场地被占用现象较多;物业单位管理缺位,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突出;高层建筑疏散楼梯间防火门不常闭、楼道内堆放杂物等问题普遍,发生火灾后,本来用于逃生的通道充满有毒烟雾,反而成为夺命的死亡通道。三是受近期疫情防控影响,一些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关闭消防车通道出口,造成出口附近私家车甚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

(四)燃气领域消防安全火灾风险仍然存在。林长春燃气火灾事故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市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公共场所也普遍存在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现象,相当一部分小餐馆为节约经营成本使用醇基燃料,甚至雇佣无证人员进行焊接,这类场所发生火灾的风险较大。

三、加强和改进城市消防安全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消防治理体系。强化综合治理,督促各级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针对突出隐患问题,从源头管控、过程监管、管理使用等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厘清各环节、各链条部门管理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机制,形成合力。做实基层监管,出台加强基层治理政策性文件,加快推动建立乡镇街道消防所,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监管权责清单,推行授权执法或委托执法,延伸基层消防管理触角,筑牢群防群治防范底线乡镇街道要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职责任务,强化基层消防工作统筹协调,广泛发动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严防发生“小火亡人”事故。

严格醇基燃料和燃气安全规范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广应用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时,应配套建立相关设施管线安装、改造和燃料储存、使用环节的规范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和使用责任。要深入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公共场所开展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集中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要督促管理单位和业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瓶组间。要强化源头把关,严格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单位落实燃气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积极配合相关行业部门督促指导餐饮等场所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提高燃气安全技防水平。要发挥居(村)委会、社区管理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网格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检查更新灶具、胶管和减压阀,落实好“三清三关”措施,提升燃气使用安全系数。

(三)加强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和案例警示。近年来,违规电气焊作业已多次引发重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等问题屡禁不止。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多部门联合治理,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发动群众举报违规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要制作违规电气焊作业引发事故的案例警示专题片、宣传资料,以案说法、以案警示,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负责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焊工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职业资格监管的相关部门,要在相关培训、考核中增加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的学时和内容,提升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四)持续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对高层公共建筑的监督检查,及时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单位库,并依法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相关部门、机构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依法开展消防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用足用好处罚手段,对在高层公共建筑内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外装饰、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在高层民用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五)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职能部门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考核内容,将消防知识纳入重点人群职业技能鉴定内容,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模块化教育培训。要突出媒体宣传,依托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应急宣传、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加强消防执法、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宣传,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拓宽载体阵地,依托城市资源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推动街道、社区设立消防安全教育点,完善沉浸式互动体验功能。鼓励利用多种载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引导快递、电商企业依托各自平台强化消防宣传。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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