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10975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转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第四期)》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安办发〔2022〕94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22日 |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第四期)》的通知
吕安办发〔2022〕94号
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柳林县、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第四期)》(晋安办发〔2022〕1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标对表落实文件各项要求,并提出如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和三年行动工作作为年度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但是相关县(市)、企业仍有任务未完成,针对此项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全面梳理进展情况,切实完成各项任务。
2.相关县(市)要立即对照各自存在问题查缺补漏,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通报精神,对各项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销号。
3.对未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的企业,由属地应急部门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者拒不整改的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