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0208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09日 |
标 题: | 关于对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恢复生产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应急发〔2022〕17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09日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恢复生产的通知
吕应急发〔2022〕171号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复工复产的请示》(西山煤电字〔2022〕568号)已收悉。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为我局2022年10月25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督查发现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
在你公司复产初验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2年11月8日抽调工程技术人员对该矿进行了复产验收,验收组认定符合复产条件。经研究,现就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斜沟煤矿从即日起恢复生产。
二、你公司要督促斜沟煤矿严格按照山西省能源局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信息公告的采掘作业范围进行作业,严禁超出此范围组织作业。
三、你公司要督促斜沟煤矿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91号)有关要求,严格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四、你公司要督促斜沟煤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特此通知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