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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02143
发文字号吕应急发〔2022〕190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三季度市级督查通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13日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三季度市级督查通报

吕应急发〔2022〕190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直管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吕应急发〔2022〕66号)、《关于调整第三季度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督查方案的通知》(吕应急发〔2022〕157号)及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两个督查组于9月23日至11月17日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情况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按照分工,市级督查组会同瓦斯会诊专家、水害会诊专家对40座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0座水害严重矿井,8个重点产煤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煤矿主体企业进行督查,其中市直管矿井29座。共排查问题和隐患1443条,其中重大隐患4条,下达执法文书60份,责令停产整顿矿井4座,矿长考核记分12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次,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依法提出处罚建议。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和各煤矿均按照市应急局文件相关要求详细制定了“三大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和督查检查工作,“两个行动”(“三大行动”及煤矿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均取得较好效果。但是通过督查,仍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甚至是苗头性、原则性、突出性隐患,这些问题和隐患充分暴露出各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理念还树得不牢,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仍未落实落地,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源性问题仍未彻底得到有效解决。

二、好的做法及工作亮点

(一)市、县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成功构建多方合作模式。本次督查是市、县监管部门借助国内著名科研院所、安责险专家技术优势,构建多方配合齐发力模式的一次成功探索。通过“多方共同配合、强化服务效果、严格执法检查”方式,共同查摆煤矿企业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商议对策,督查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进一步排查摸清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瓦斯水害灾害治理现状,找出了全市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能力、重大灾害防治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为下一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技术指导。

(二)各县局、煤矿主体企业多措并举,全力抓好“两个行动”。离石区应急管理局率先在县管煤矿企业中积极推广使用掘进机机载临时支护装置,全区大多数煤矿已实现掘进支护一体化作业,不但增强支护强度、降低劳动强度,且极大程度解决了掘进工作面支护不及时可能造成漏顶事故的问题。柳林县应急管理局深刻汲取国家、省、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印发《全县煤矿集中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同时在全县开展煤矿安全“体检”工作,对各煤矿主体企业,各煤矿采掘接续情况、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防治水、机电运输等各大系统、各个专业、各个环节开展全面“体检”,牢牢把住重大风险灾害防治主动权,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中阳县应急管理局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对长期停建矿井明确专人驻矿盯守,对放顶煤生产矿井和配采矿井加强监管,对不放心矿井实施挂牌管控,对全县煤矿采取专家安全会诊方式开展安全体检,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孝义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关于煤矿主要负责人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主要负责人离矿必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严禁私自离矿,督促辖区煤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与中科建安(北京)安全技术服公司举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专题讲座,累计培训2000余人。聘请太原煤炭设计院供电专家开展机电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供用电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方山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山西省煤矿考核记分办法记分情形补充规定及时修订完善《方山县煤矿六长考核记分办法》,通过严格考核、严格记分督促各煤矿副矿长严格履职尽责,对8位副矿长考核记分59分,集体约谈1次,推动煤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临县应急管理局与山西省能源职业学校、山西省能源职工教育中心共同举办年度安全培训,对煤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等人员进行“七新”再培训,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效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离柳焦煤集团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长期合作,构建“瓦斯灾害治理技术—工程”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快破解瓦斯治理工作中诸多难题。在兑镇、鑫瑞煤矿等所属企业应用雾化性能强、降尘效果显著的气液两相流射吸式喷雾降尘装置,极大程度降低了呼吸性粉尘对职工的危害。华晋焦煤集团在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验收标准,组织制定通风系统、供电系统、运输系统、瓦斯抽采等10个生产矿井系统及后勤系统达标验收标准、采掘(开)工作面达标验收标准、地面生产单位达标验收标准,设置了87项系统和采掘工作面动态达标验收否决条件,编制印发了《华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29项亮点工程施工标准及管理标准》手册,并在所属煤矿企业全面推广应用。

(三)各煤矿企业亮点纷呈,安全管理和现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曙光煤矿加大技术、装备创新力度,打造出了一批新型的辅助设施装备,自主研制可移动、可伸缩、空间配置足(平台可容纳6人同时操作)的风动液压升降机,解决了采掘顺槽由于巷道超高需补强支护时高空作业带来的安全风险等问题。通过经验摸索,利用风动机械装置自制了风动炮泥机,解决了以往使用的炮泥因人工手捏制作造成软硬不一、工作效率低、爆破效果差,经常发生冲孔的问题。该设备具有故障率低、制作炮泥效率高、用工少(1人即可完成所用工序)、封孔效果优、冲孔率低于5%等优点。同时曙光煤矿积极探索研究矿井底鼓反复、巷道围岩变形严重问题,针对性采取“110”工法工作面留巷段大柱鞋、底梁支护和底板注浆,恒阻大变形锚索加强对顶板有效(主动)支护,顶板取芯制定“一面一策”支护方式等措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顶板压力大、失效支护多、两帮收敛、断面不足、底鼓严重等问题。店坪煤矿井下的中央和采区变电所、水泵房、架空乘人装置、井下主要运输巷和地面原煤运输的带式输送机全部实现了无人值守,且积极研究、应用材料道绞车遥控操作技术,实现远距离操作、智能化助力。斜沟煤矿积极应用动力足、单班运行续航里程长、噪声低、零排放、驾驶操作简单方便的WLR-18型新能源电动车。木瓜煤矿积极打造无轨胶轮车“一站式”辅助运输,安装运行了具备4G无线通讯、车辆精确定位、车辆运行状态监测、超速记录、视频监控和车辆维护记录等功能胶轮车调度指挥系统。沙曲一号、沙曲二号煤矿针对各开采阶段不同的煤层赋存特点和地质特征,灵活选用地面钻井抽采、开采保护层、区域递进式预抽、底抽巷穿层定向钻孔预抽、本煤层区域预抽等措施,通过多措并举、防治并用、立体抽采、加大投入等手段,瓦斯治理卓有成效。

(四)重点产煤县严抓严管,执法效能显著提升。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从过去不同程度存在的只检查不处罚,只执法不记分的“宽、松、软”现象得到好转改善,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孝义市应急管理局、中阳县应急管理局等重点产煤县紧抓严格执法、科学执法、规范执法,“三大行动”期间罚款250多万元,矿长考核记分12分,监管执法质效显著提升。

三、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共性普遍问题

1.大部分企业对“三大行动”认识程度不够。各煤矿企业用1-2天时间,机械式、流程式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未能对照“十个专项”要求进行自查整改、梳理盘点,潜意识中将“三大行动”等同于一次规模较大的月度隐患大排查,浮在只是查查隐患整改了就结束的状态,表面上看各煤矿企业均制定了工作方案、建台立账、查改隐患,但汇报材料和印证资料中不能充分阐释和证明“十个专项”排查情况和整治成效。

2.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修订滞后。一是制度措施未能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二是制度要素不全,未能从责任、程序、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三是未能及时修订完善制度,不能有效汲取国家、省、市事故教训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此外制度修订滞后导致不断产生的新问题成为老问题;四是制度措施不能和煤矿实际有机结合,可操作性、可执行性较差。

3.瓦斯灾害治理措施还存在短板。一是瓦斯抽采精细化管理差距大,矿井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不健全、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缺乏针对性,工作面评判报告未编制或编制内容不齐全、不完善,存在残余瓦斯含量测定点布置不合理、井下自然解吸瓦斯量测定不规范、评判指标不明确等问题。综采工作面评判工作未按规定由上一级公司牵头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二是瓦斯抽采泵站抽采管网设计及其“三防”装置安装使用不规范,切换泵运行存在先停后开的错误操作问题造成停止井下瓦斯正常抽采时间太长。井下正常抽采瓦斯或正常利用供气期间不能满足备用泵检修后或测试期间单独运行需要。部分型号的“三防”装置缺检查、除渣、排渣口,大部分阻火泄爆器内水量不足或没有水,起不到阻火泄爆的作用。气水分离器底部排污、回水系统缺乏专门的引流管路。三是一些煤矿对瓦斯防治基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进行开采区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瓦斯地质基础参数测定,未进行瓦斯地质预测预报,未能及时更新瓦斯地质图。部分矿井独立通风硐室、回风绕道调节风门构筑不符合要求,风门联锁装置不能正常使用,风门多处变形严重,密闭墙局部存在小裂隙导致漏风。煤尘死角管理不到位,回风绕道内浮煤堆积,杂物多。四是一通三防管理技术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人员业务素质较低,无法指导和满足矿井瓦斯防治工作。

4.水害防治仍需进一步深化。一是物探工作有效性需提高,各矿井基本在地面开展了水文物探工程,但由于方法选择、环境干扰、设备选型等因素综合影响,大部分矿井地面水文物探成果资料可靠性不强,数据采集、处理及解释总体质量和水平不高,导致井下物探成果不能有效指导生产,个别矿井甚至出现物探成果雷同现象。比如多数矿井物探掘进工作面开展瞬变电磁超前物探,物探设备购置时间长、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设备内部器件老化严重;距探测点20m范围内存放掘进机、皮带机架等金属物体,干扰因素较多;在购置物探设备时未能根据矿井实际需求合理选型,物探结果与实际有不小偏差,数据解释难度较大。二是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缺少水文地质、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大部分矿井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为采煤等专业或者短期培训结业人员,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理论知识基础较薄弱,煤炭企业、煤矿虽然对井下职工进行了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防治水专业人员进行了新技术、新方法再教育,但却并未有效提高防治水工作技能和有效处置水灾的应急能力。三是防治水工作过程中管控不严,没有形成有效的、层次分明的管理机制。井下的原始编录内容简单,巷道见断层、陷落柱时未完整描述断层带宽度、断裂带充填物成分、胶结程度等;陷落柱原始地质编录未完整描述陷落柱内外地层岩性与产状、裂隙与岩溶发育程度等情况。四是钻探方面井下探放水钻孔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管控不严,设计内容不完善;施工过程中钻孔布置随意,与设计偏差较大。五是大部分矿井均未建立水质化验实验室或配备水质快速检测仪,均是委托资质单位承担水质化验,导致化验时间过长。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仍有漏洞。井下新安装机电设备设置的局部接地极电阻测试不及时,在井下的配电网络负荷发生变化后,对负荷的重新整定计算滞后;电缆的管理和保护不到位,电缆悬挂混乱、缺电缆指向牌、电缆被剐蹭的现象不断;无极绳绞车、空压机、架空乘人装置等各类保护重视程度不够,有时甚至不起作用;带式输送机在机头、机尾、驱动滚筒,特别是改向滚筒和人易靠近的转动部位,缺防护栏的问题时有出现;矿车之间连接部位损坏,导致在倾斜巷道运输时有自行脱落的风险。

6.自动化、智能化专业技术人员欠缺。虽然多数煤矿对井下供电、提升、排水、压风等重点环节进行了智能化改造,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技术人才储备,在智能化矿井拓展延伸、较难故障处理、系统调试等方面能力不足,给煤矿的智能化改造进程带来挑战。

(二)个性突出问题

1.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如斜沟煤矿正在回采的工作面数量为3个(23110综放工作面、23109综放工作面、18106综采工作面),与矿井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确定的两个回采工作面不符;肖家洼煤矿将221304胶运顺槽(监控终端名称为+500水平开拓延伸巷)外包给中煤三建;方山金晖瑞隆煤业有限公司利用充填开采方式开采工业广场的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尚未取得审批手续已开始施工。

2.“一通三防”工作不严谨。部分煤矿通风构筑物质量不符合规定,风墙风门漏风,如兑镇、斜沟、宜兴等煤矿;车家庄、店坪、佳峰等煤矿对防灭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阻化剂用量不足、防火门墙不合格等问题,未按照“三带”划分布设束管,束管步距不明确,采空区内的束管未保护,采样器未设置,色谱仪未校正,束管监测准确性低;曙光煤矿巷道失修率较高,影响通风断面和通风阻力;毛家庄、曹家山、碾焉、寨崖底等煤矿未制定风量计算方法,《矿井风机性能报告》中只对一个角度进行性能及安全检测,未在三个角度情况下测定;朱家店、正利等煤矿主扇U型压差计连接管漏气,不能真实反映矿井通风参数。

3.一些煤矿防治水管理工作不严格。鑫瑞、斜沟煤矿探测老空时未见积水的钻孔未及时封堵,疏放老空积水过程中未记录水压,放水结束后未对预测水量与实际放水量进行分析;店坪煤矿奥灰水动态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时有中断,未能做到及时处理;宜兴、黄家沟、锦瑞等煤矿排水系统设置不合理、设施存在故障;赵家庄煤矿存在物探情况不准,防治水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赤峪煤矿工作面物探采用瞬变电磁探水无法实现工作面全部覆盖,对异常区专项验证不足;西合煤矿三采区运输回风联巷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及水害防治措施中对顶板水、太原组灰岩水富水性评价不正确,缺少单位涌水量数据,且现场未按措施要求安装排水设备。

4.部分煤矿机电运输、采掘作业现场管理不达标。如瑞隆煤矿在提升绞车的保护试验记录中,在其他保护齐全的情况下,遗漏错向保护试验项目;斜沟煤矿对井下边远巷道设备管理维护不到位;香源煤矿综采工作面采煤机检修期间未断开采煤机的隔离开关;神州煤矿8#煤中央水泵房三台水泵的集控系统用的电动阀门电源线采用的橡套电缆,超过电缆额定耐压等级;付家焉煤矿铠装电缆无阻燃试验报告。个别煤矿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不到位,如正令煤矿配电点无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工作面多处液压支架压力不足;万峰煤矿运输顺槽中部巷道交叉口处未安设顶板离层仪;苏村煤矿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受相邻工作面采空区及上覆6号煤采空区双重压力影响,巷道变形严重,顶板破碎,靠工作面300m范围内巷道断面小于原设计断面的2/3。

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与标准仍有差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部分功能故障、传感器吊挂位置不正确或标校不规范,如店坪、正令、万峰、木瓜、黄家沟等煤矿;佳峰煤矿综放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未与人员定位卡、应急广播联动;鑫瑞煤矿人员定位识别卡备用量不足;瑞隆、佳峰等煤矿不能在数值完全稳定90s后再进行调校,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不能及时更新,不能准确表示出设备安装位置及所断开关的具体名称,且存在监控系统断电后不能与人员定位、应急广播的联动的问题。

6.个别煤矿的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如鑫岩煤矿综采一队和二队分别有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晋邦德煤矿一名爆破员未取得应急管理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就上岗作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结合重点工作,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主体企业和各煤矿要对照通报举一反三各自存在问题,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按相关程序销号。要紧紧围绕市局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检查评估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一体推进、同步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要以此次“三大行动”督查工作为契机,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全面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二)强化灾害治理,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狠抓硬件与软件互统一、措施与执行相匹配、动态与静态双达标,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资料管理、队伍建设、资金投入、过程管控等环节,在“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中下大功夫、使大力气推进,将灾害治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加大重大风险工程治理、技术引导、预测预报和安全管理力度,努力做到重大灾害治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各煤矿主体企业要按照《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实施方案》(吕应急发〔2022〕37号)及《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吕安发〔2022〕16号),对标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理顺工作机制、优化管理层级、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主体企业统筹、主导职能,助企纾困、为企解难,切实起到帮、带作用。今后凡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步对主体企业进行检查,处罚煤矿的同时一并对主体企业进行处罚,通过强有力的措施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关注主体企业是否存在采区设计、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审批等工作中把关不严、违反规定审批、甚至不履行主体企业职责的现象,按情节予以重处重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监管执法,倒逼煤矿企业提高办矿意识和水平。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不下去”的问题,坚决杜绝人情执法和老好人思想,对于一些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并予以重处重罚,对一些老问题老检查老不改的煤矿要采取约谈煤矿主要负责人和主体企业负责人、矿长考核记分、调离矿长岗位、停产停建、上限处罚等措施,督促其规范办矿行为。当前要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验收工作、安全检查评估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持检查与监管、执法与处罚双并重,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倒逼提高办矿意识和水平。

(五)强化行为管控,全面开展“反三违”整治工作。今年全市煤矿9起事故中由作业人员三违导致的事故占8起,占89%,教训深刻,影响极坏。要牢固树立“三违不除、永无宁日”理念, 以夯实基础、强化管理、规范操作为目标,开展“反三违”整治行动,对照自查强化整改,切实将“反三违”真正落实到各班组队组。建章立制“反三违”诚信承诺制度、警示教育制度、“三违”红线清单、自查自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内部考核奖惩制度、定期总结评估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长效机制,提升煤矿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按章指挥、按章作业行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六)持续凝心聚力,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岁末年初是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主体企业和各煤矿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全面落实。各单位要把今冬明春这一关键时期的煤矿安全防范工作作为政治考验,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提前做好应急准备、舆情监测监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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