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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02151 | |
发文字号:吕应急函〔2022〕113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转发《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吕应急函〔2022〕113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晋应急函〔2022〕3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延长至2023年3月底结束,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吕应急发〔2022〕184号)明确的整治内 容,完善本级行动方案,并按184号文要求报送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二、各县(市、区)立即组织排查辖区内冶金、建材企业钢结构筒型仓建设、运行情况,并建立台账,于2023年1月5日前将台账汇总报送至市局。
联系人:吕明
邮 箱:llajsk@163.com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