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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03300
发文字号吕安办发〔2022〕97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2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02日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安办发〔2022〕97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新疆乌鲁木齐“11·24”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市安委办制定了《全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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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2日


全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第九综合督导组对我省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新疆乌鲁木齐“11·24”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第50次省委常委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结合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重大政治任务,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重点领域、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消防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领导下,成立全市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忠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建军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沈广庭担任。

成员由发改委、公安、工信、住建、应急、教育、卫健、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商厅、民政、文化和旅游等市级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各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领导。

本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吴建军副秘书长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沈广庭支队长担任,负责全市专项行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市有关部门要设置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工作。

三、重点排查整治范围

以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为导向,结合冬季火灾特点,按照“抓大防小”总体思路,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物流仓储、石化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商铺、群租房、“三合一”和老旧住宅商住混合体)等低设防区域。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市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开展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回头看”。巩固全国“太原万象城”现场会经验,商务、住建、文旅和消防等部门要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督促指导单位全面开展“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围绕强化“管好、查精、灭快”等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治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持续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住建、公安、商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消防及供电和燃气管理等部门按照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职责分工晋安办发〔2022〕106号),对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4类高层建筑第一阶段综合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持续紧盯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车通道和登高作业面、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管道井封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等关键环节,分类分级压实责任,建立排查整治清单,集中整治突出问题。

(三)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法定职责,重点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客运车站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占堵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线、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纠治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气灶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违规动火动焊施工等问题,督促单位严格电源火源管理,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确保文博单位和涉旅场所消防安全。文物和旅游、宗教、消防等部门要围绕冬季火灾特点,开展旅游景区、文博单位、革命文物、宗教活动场所风险排查,突出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违章施工改造施、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指导行业系统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跟踪督办、限时整改。

(五)集中治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要坚持“消地结合”,组织开展专项联合督导检查,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依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提醒约谈化工企业负责人,督促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媒体通报曝光,全面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六)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信、商务、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重点检查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玩具和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区域,严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等违规行为;严查防火分隔不到位、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等风险隐患;严查厂房分割租赁不具备安全条件、企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员工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出问题。要通过企业自查、乡镇排查、部门核查等方式,全面摸清底数、找准风险,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重大后再隐患的企业和区域,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彻底整治,确保消防安全。

(七)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公安、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城市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集中整治、清理和拆除外窗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问题,依法严厉查处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等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八)深化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结合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照职责分工,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回头看”,建立更新隐患台账清单,进一步明确并落实隐患整治责任。对10人以上自建房存在的突出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对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强力推进治理,提高经营性自建房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九)落实疫情常态化火灾防控措施。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实际,卫健、消防等部门对定点医院方舱、集中隔离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联合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气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因防疫需要临时封控、管控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统一管理人要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加强“硬隔离”措施消防安全防范。特殊情况需要关闭安全出口的,要督促落实专人加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十)健全基层消防组织强化火灾防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85号)要求,12月底前,各地要督促指导所有乡镇街道要全部组建消防安全委员会,并依托现有工作机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明确2名专人负责日常消防工作。要充分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消防站所、基层网格等力量,加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商铺、群租房、“三合一”、老旧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场所的防火巡查检查力度,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遏制“小火亡人”。

(十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渠道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发动群众广泛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线索举报,拓展延伸消防宣传月成效。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落实特殊岗位专业性消防培训,推动提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自防自救技能。加强防火科普宣传教育,普及动火动焊、电器取暖、燃气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安全常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疏散逃生能力。

五、工作安排

全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从即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属地为主与督导巡查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对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精心组织排查检查。要充分运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以下简称“两个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制度成果和创设的工作运行机制,扎实推进任务落实。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消防宣传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重大活动后事故反弹、年底企业单位业绩冲刺、地区聚集性疫情点多面广和冬春季节火灾多发高发的潜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关口前移,实施精准治理,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

(二)严格监管执法,注重统筹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优化防范措施和治理手段,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要严格执法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用足用好查处、挂牌、列入“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遗患成灾。

(三)明确工作机制,加强督导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规违章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消防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出台一批制度成果等“八个一批”作为专项行动效果评价的重要指标,进行重点推进。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改进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12月5日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确定1名专项行动联络人员;结合“两个行动”开展情况,于12月15日和12月底分别报送“八个一批”有关情况;于整治行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工作总结。上述材料要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报送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安委办。

联系人:张阳

联系电话:18335853808

电子邮箱:llxffhjd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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