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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03308 | |
发文字号:吕安办发电〔2022〕26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16日 |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吕安办发电〔2022〕26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吕安发〔2022〕17号)要求,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市安委办决定成立4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13个县(市、区)和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第3周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督查内容
11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11月16日全市第四季度安全例会暨全市安煤矿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省市领导对18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岁末年初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总揽,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
2.以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为导向,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在基层企业落实情况。
3.以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为目的,对标对表“两个行动”工作任务在基层企业完成情况。
4.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新疆乌鲁木齐“11·24”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各级各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和开展情况。
三、督查分组
1.督查一组
组长:石向义 市应急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张志芳 市应急综合救援支队副科长
王振煊 市应急综合执法支队队员
乔石东 市应急综合执法支队队员
督查县(市、区):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孝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络员:张志芳 手机:18135829922)
2.督查二组
组长:康兴中 市应急局二级调研员
成员:王金平 市应急综合执法支队科长
任晋光 市应急综合执法支队副科长
秦 琦 市应急综合执法支队队员
督查县(市、区):临县、兴县、方山县、岚县
(联络员:王金平,手机:13753364889)
3.督查三组
组长:程 琦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景瑞宏 市应急综合执法支队科长
张 阳 防火监督科科长
温彦涵 防火监督科副科长
督查县(市、区):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交口县、石楼县
(联络员:景瑞宏,手机:18103583607)
4.督查四组
组长:杨理宇 市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
成员:刘慧明 市应急局科长
闫水康 市应急综合救援支队副科长
李炳峰 市防震减灾中心科员
督查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吕梁机场
(联络员:闫水康,手机:15235883337)
四、督查要求
1.各县(市、区)安委办和市直单位要提前收集归类督查内容涉及的印证资料,并通知相关单位(科、股室)随时备询。同时,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提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汇报材料。
2.各督查组要从严督查、注重实效,切实避免走过场。要采用座谈交流、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真发现问题、早解决隐患、严追究责任、建长效机制。督查结束后将发现的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3.各督查组务必于督查结束后及时向市安委办提交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及附件评分表(纸质版须经督查组长签字,电子版发邮箱llajzhk@163.com)。
4.各督查组要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不得中途请假、换人。督查期间,要轻车简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附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导检查表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