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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03309
发文字号吕安办发电〔2022〕28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做好2023年度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30日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吕安办发电〔2022〕28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全国、省、市“两会”也将陆续召开。各级各部门要从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提早研究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完善防控措施,以讲政治的鲜明态度做实做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随着贯彻执行疫情防控新十条,群众逐渐回归到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状态之中,经济发展活力将逐步得到释放,元旦、春节期间是旅游、探亲、群众外出活动的旺季,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喜庆、促销活动频繁,还有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易忽视安全生产,冬季气候寒冷、雪多路滑,引发各类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同时,全国、省、市“两会”即将召开,当下安全生产工作迎来关键时期,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保持高度警醒,千万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事前问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把红线意识刻在心上,逐级传导工作压力,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

二、紧盯关键领域全面排查,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

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监管单位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吕安发〔2022〕17号)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针对两节两会期间的特点,全市上下要开展18个重点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一)矿山安全。应急管理部门要狠抓煤矿、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深入细致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煤矿领域要持续强化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和系统性安全风险防范,突出以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害为重点,严格落实“一规程四细则”相关要求,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事故预防措施到位;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五人包保组的前哨和眼睛作用,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履职,持续加大部门监管执法力度,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检查评估,重拳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规转包分包、图纸资料造假、破坏安全煤柱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无保障、不放心的煤矿要坚决停下来,持续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紧盯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安装、密闭启封、动火作业、过地质构造等特殊作业环节,严格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现场安全确认,标准化运行、精细化管理,严厉整治“三违”,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作业;要强化对事故停产煤矿、长期停产和停缓建煤矿、未开工煤矿的巡查检查,零容忍打击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行为,确保辖区煤矿处于受控状态。非煤矿山领域要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跨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以及井喷失控、油气泄漏、平台倾覆等事故的发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停产整顿戒依法关闭,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对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的企业,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通知公安部门停供并收缴火工品、电力部门停供一切生产设施用电。

(二)消防安全。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春季火灾防控,紧盯文化娱乐、宾馆饭店、医院、学校、车站、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文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特别要督促落实好大型商业活动的安全工作和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订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严防发生火灾、拥堵踩踏等事件。

(三)旅游安全。文旅、市场等部门要对观光车、摆渡车、玻璃栈道、索道等设施设备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文旅、气象等部门要加强重点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游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通报,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游路线。

(四)道路交通安全。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着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路面障碍清理,尤其对重点旅游地区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增加防护设施。要对两节两会期间运输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严格加班、包车线路牌的管理,严禁安全性能不过关的车辆上路行驶,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要加强路面执法力度,加大节日期间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加强引导管控,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涉及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民爆生产经营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果运用,以“一防三提升”(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为着力点,做好安全风险预判,强化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管控动火、受限、开停车等特殊作业,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六)冶金工贸安全。应急管理部门要对“钢8条”、“铝7条”、“粉6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重点开展冶金、建材企业已建成运营的用于储存固体物料的钢结构筒形仓(斗、塔)、有固体物料参与反应的钢结构筒形容器专项整治。对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天然气)、熔炼炉铝水出口自动控流、除尘系统控爆措施、重大危险源自动化 控制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煤气区域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喷涂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确认、作业现场管控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查。

(七)建筑施工安全。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冬季施工项目和停工项目巡查检查、施工现场防冻、防滑等防护措施制定等内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重点排查在建住房厂房、市政工程、农村自建房、隧道、桥梁、水利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拆卸等关键施工环节,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

(八)城镇燃气安全。城市管理部门作为城镇燃气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主动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的牵头工作,严厉打击燃气建设项目违规转包、违法分包、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经营场所排查燃气使用事故隐患,严肃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充装点等问题。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用户使用燃气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九)特种设备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商场、公园景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重点工程乘用电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十)预警防范自然灾害。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针对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风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等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各类事故。森林火灾方面,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压实一线责任,确保防火责任进村入户、到岗到人;严格管控火源,在重点区域增设临时关卡,加大巡护密度、巡查频率与巡山路径深入程度,严防死守,坚决把野外违规用火管住堵死,从源头上杜绝火灾发生。地质灾害方面,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地灾防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人口聚集区、切坡建房、高陡边坡、山间沟谷、偏僻村庄、老人村、输油(气)管道、输变电线路、供水供热燃线管道、公路铁路、水利设施、学校、医院、旅游景区、文化活动场所、厂矿企业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排查。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实际,抓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备勤充分

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备勤工作,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两节两会期间,市安委办将组成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电话督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两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成立督察组,对本行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督查发现凡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走过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发现一般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凡是在“两节”“两会”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从严、从快、从重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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