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3-1818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07日
标      题: 关于推进县级监管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吕安办发〔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7日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进县级监管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吕安办发〔2023〕7号

各相关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吕安发〔2022〕16号)精神,为客观掌握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评估验收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的实际成效,现对县级监管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根本”,结合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风险挑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专家会诊把脉、企业整改落实、监管部门监督”的方式,对县级监管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系统、装备、管理、素质全覆盖检查评估,超前预判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实施精准治理,夯实安全基础,有效提升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结束。

三、评估标准及方式

严格按照吕安发〔2022〕16号文件要求的检查评估标准、方式进行,由市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评估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招标引进两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组建检查评估专家组,通过查阅相关成果资料、井上下现场检查,对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市级预验收,对照评分标准逐矿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各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专家发现问题隐患和评分结果,落实监管执法措施,严格实施分类整治。

四、方法步骤

(一)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由市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评估领导组办公室设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入围条件、制定服务标准、明确专家要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统招分购”的办法,公开招标确定两家县级监管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

(二)签订检查评估项目服务合同。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依据单矿中标价格和监管煤矿数量,分别与中标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本辖区检查评估服务)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三)组建检查评估专家组。由中标的两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检查评估任务需要,派出采掘、通风、安全、机电、地测防治水等专业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共同组建6个检查评估专家组,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分组名单及负责煤矿待专家确定后制定)。

(四)分组开展检查评估。由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派人参加,结合煤矿数量、井型规模、灾害程度,分6个组同步开展检查评估。检查评估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低瓦斯和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矿井不少于2天,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煤矿不少于3天,多水平、多采(盘)区布置采掘头面的煤矿,适当增加专家人数和检查评估时间。6个专家组确保在1个月内完成任务。

(五)提交检查评估成果。每煤矿检查评估结束后,现场通报发现问题隐患、考核得分和三年专项整治市级预验收专家意见,县级应急管理局根据问题隐患现场下达执法文书。检查评估任务完成后,由第三方服务机构逐矿编制《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评估报告》和《县(市、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及风险评估报告》,对煤矿安全管理、系统装备、能力素质、灾害治理等作出整体评价,提出有利于改进和提升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水平的意见建议。

(六)检查评估服务费用结算。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交服务成果后,由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服务合同及完成煤矿数量及时完成费用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县(市、区)要正确认识煤矿安全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评估是立足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统筹安全与发展、着力扭转被动局面的有力举措,要对照吕安发〔2022〕16号文件,立即成立由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县(市、区)长为副组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的领导,落实保障资金,统筹协调推进,确保检查评估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二)严把工作质量,强化问题整改。各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严格落实《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项目建设“冬季行动”推进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吕安办发〔2023〕2号)要求,按照重点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分工,强化安全监管,扣紧压实责任链条,配合市应急管理局高质高效推进检查评估,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组织生产建设、违反山西省《特别规定》和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该停的坚决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督促煤矿限期整改,确保检查评估取得实效。

(三)补齐工作短板,抓好巩固提升。各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针对专家发现的问题隐患,迅速查找监管漏洞,对标发现工作差距,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取向,强弱项补短板,积极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强化日常监管,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坚决遏制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县级监管煤矿检查评估任务表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3年2月7日

附件:

县级监管煤矿检查评估任务表

县(市、区)

煤矿名单

柳林县

(23座)

贺昌、柳家庄、曹家山、柳林、碾焉、西坡、邓家庄、金家庄、毛家庄、兴无、寨崖底、同德、成家庄、大庄、郭家山、龙门塔、哪哈沟、安泰、聚德、王家沟、下山峁、赵家庄、兴家沟

孝义市

(8座)

万峰、金达、德顺、正令、正旺、正善、正文、正帮

离石区

(12座)

炭窑坪、贾家沟、永聚、永宁、王家庄、担炭沟、东江、荣泰、晋邦德、亚辰、锦瑞、交口

临县

(8座)

大土河煤业、锦源、华烨、胜利、裕民、泰业、

新工、焉头

中阳县

(10座)

付家焉、西合、张子山、沈家峁、梗阳、鑫岩、

坤龙、暖泉、容大、鑫隆

方山县

(3座)

新星、瑞隆、凯川

岚县

(3座)

正利、同安、昌恒

汾阳市

(3座)

龙峰、龙山、正升

交城县

(1座)

锦辉

文水县

(1座)

赤峪

交口

(1座)

华瑞

合计

73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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