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3-1819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3日
标      题: 关于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2·8”顶板事故的通报
发文字号: 吕安办发〔2023〕1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3日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2·8”顶板事故的通报

吕安办发〔2023〕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23年2月8日6时50分,我市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井下10号煤层10106工作面切眼掘进过程中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遇难。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矿井基本概况

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主体企业为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1月开工建设,2015年1月正式投产。矿井井田面积为13.1501km2,设计能力12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批准开采4#~10#煤层,现开采6#、10#煤层,矿井属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井田共划分为4个采区,井下6号煤层布置6111综采工作面、6108备用工作面、6110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10号煤层布置10117综放工作面、10106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101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事故发生在10106运输顺槽开切眼掘进工作面100米处。

二、抢险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市、区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张广勇市长亲自赶赴现场指挥救援,指示要求科学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做好善后工作。任忠常务副市长带领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西局执法五处主要领导及时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在任忠副市长的指导下成立了由离石区区长为总指挥的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2·8”顶板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及舆情管控组、应急保障善后工作组等7个工作小组。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等领导及专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救援。

抢险救援指挥部在省、市相关领导及专家的指导下制定了科学救援方案,全力开展抢险工作,经过全力救援,于2023年2月9日凌晨5时46分,在位于10106运输顺槽切眼掘进工作面100米处找到被困人员,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抢险救援工作结束。此次抢险救援行动持续23小时,累计投入抢险救援人员130余名,清除矸石150余立方。

三、具体工作要求

此次事故发生在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际,全国“两会”召开之前,省安委办对我市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期间,影响极坏,教训极其深刻。事故再次暴露出一些煤矿及其主体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麻痹侥幸思想严重、顶板风险管控能力薄弱、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安全培训不到位、监管责任层层悬空、监管责任链条不紧不实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整改。根据相关规定,已对该矿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责令该矿立即停止生产,按规定进行整顿;二是撤销该矿一级标准化等级;三是整顿期间派驻专人盯守。

(二)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近年来,随着我市煤矿开采深度和强度不断加大,瓦斯、水害等各种重大灾害治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同时采掘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使得采掘工作面推进速度大大加快,大采高、大强度工作面层出不穷,顶板管理与之不相适应的现象日渐突出,矿山压力显现越来越大,顶板灾害威胁越来越严重。各县(市、区)、各主体、煤矿企业一定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清醒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一定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批示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保供和发展“两个大局”,做到“严字当头”,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夯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全市立即开展煤矿重大灾害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狠抓源头治理,把风险预防预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三位一体”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要加强煤矿顶板的基础管理。各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地质勘察、地质资料的分析研究和矿压观测,巷道掘进期间,定期对顶板进行取芯探测或顶板窥视探测,确保随时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变化情况,为合理确定顶底板支护参数和补充支护掌握第一手资料。

(五)要加强工作面端头及超前支护的管理。大采高、大强度以及放顶煤工作面端头原则上必须采用端头支架进行支护,超前支护优先选用超前支架,确保工作面端头及超前支护强度。

(六)要加强巷道支护质量管理。各企业必须建立支护工程质量验收制度,采掘工作面支护工程质量必须由专人进行验收,特别是对锚杆、锚索施工期间的隐蔽工程必须编号管理,确保锚杆、锚索的预紧力、锚固力预以及质量能够满足支护强度要求。同时要加强巷道顶底板移动量的动态观察工作,及时排查治理顶板隐患。

(七)要加强异常情况下顶板的超前治理和超前处置。采掘工作面顶板遇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出现顶板破碎时,必须预先进行风险评判,提前采取顶板注浆或高分子速凝等补强支护形式增强顶板稳定性。发现冒顶征兆,必须先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八)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顶板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支护作业人员对“三大规程”技术措施的学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增强职工自保、互保和联保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确保在支护完整、安全可靠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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