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3-1819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4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山西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 “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安办发〔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4日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山西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

“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吕安办发〔2023〕11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办相关成员单位,各相关省级开发区:

现将《山西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晋安办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吕安发〔2022〕17号)文件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强化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一、各县(市、区)安委会要组织集中学习,在2月份组织传达学习《通知》要求,重点针对制度规程的完善修订、特殊作业的管控落实及设备运行的符合性组织开展一次化工行业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和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排查,纳入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落实。

二、各相关省级开发区和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承担园区内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职责,认真组织排查整治,2月底前建立园区内企业排查整治台账,对设备“带病”运行的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对涉及15年以上的老旧装置、2023年计划政策性关闭装置,涉及酸性物料和环境的企业以及正在进行新、改、扩建和检维修的装置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提高管理等级,纳入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整改。

三、市工信局。针对规程制度的完善修订、特殊作业的管控及设备运行的符合性组织开展化工行业特殊专项整治和设备带“病”专项排查,2月20日前制定检查方案,建立问题台账,纳入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整改。

四、市市场局。对化工企业内部的特种设备组织开展全面检查,2月20日前制定检查方案,建立问题台账,特别是设备“带病”运行的,要挂牌督办,结合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整改。

五、市应急局。对监管内的化工企业开展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和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排查,2月20日前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建立问题台账,纳入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整改。

六、市生态环境局。对化工企业的环保设施组织开展全面排查,2月20日前制定检查方案,建立问题台账,特别是新、改、扩建环保设施的,要加大检查力度,纳入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整改。

七、其他监管行业领域涉及化工企业的部门2月底前要组织《通知》的专题学习,认真研判监管的化工企业特殊作业和设备运行存在的安全风险,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通知》要求,修订完善相关规程制度,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八、各县(市、区)安委会、各相关省级开发区和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未达到C级的不得批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请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各相关省级开发区2月25日前将《通知》精神落实情况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温芳珍   联系电话:8231216

邮箱:llyjwhsc@163.com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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