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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9519 | |
发文字号:吕应急发〔2023〕1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0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应急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转发《关于山西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10日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山西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吕应急发〔2023〕17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直管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关于山西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的通报》(矿安晋〔2023〕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并结合《关于转发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复采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吕应急发〔2023〕9号)文件的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