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1952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03日 |
标 题: | 关于加强煤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应急发〔2023〕1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03日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煤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吕应急发〔2023〕14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直管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
2023年1月28日,柳林县穆村镇康家沟村一民房发生黄土意外崩塌自然灾害,造成4人遇难,事故给人民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当前气温回升、冰雪消融,而我市多数煤矿地处山区,井田内沟壑纵横、矿区周围环境复杂、地表沉降塌陷多发,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清醒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坚决守住煤矿安全生产底线。
二、全面开展煤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资金投入,压实各级责任,详细查明因井下开采或地下水活动、地面活动、自然原因等引起的煤矿地面办公室场所、要害场所等周边山体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塌陷情况。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建立煤矿地质灾害防范应对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预警会商、协同调度、响应处置和应急救援,保证及时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传达至煤矿企业。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巡查监测,加密巡查频率,确保灾情、险情早发现、早处置,一旦有险情或灾害预兆,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设置警戒、发出预警信息,保证安全生产。
三、举一反三,做好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作
当前正值春冬交替之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风困难、瓦斯异常涌出、地表水下渗等季节性安全风险和职工节后返岗、作息变化带来的的阶段性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一是紧盯煤矿瓦斯灾害超前治理,要密切关注瓦斯涌出变化、分析瓦斯异常涌出原因、掌握瓦斯涌出来源,采取针对性技术措施,加大瓦斯抽采力度,确保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落到实处,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二是紧盯煤矿水患治理。全市资源整合煤矿要深刻汲取2023年晋城莒山煤矿“1.27”掘进工作面透水事故和2022年离石王家庄煤矿“8.11”水害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实、做细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严格落实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和“三专两探一撤”综合措施,坚决杜绝类似水害事故发生。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