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79852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17日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关于对张克忠同志进行处理的函》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应急函〔2023〕76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17日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对张克忠同志进行处理的函》的通知
吕应急函〔2023〕76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直管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
现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张克忠同志进行处理的函》(晋应急函〔2023〕189号)转发给你们,请督促监管(或所属)煤矿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好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深化重大灾害治理和“反三违”等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同时,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坚持“谁执法、谁考核、谁记分”原则,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7日